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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拿了药走欠钱不还怎么办

    患者拿了药走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患者拿了药走欠钱不还怎么办
      
      患者拿了药走欠钱不还直接去要。欠款不还,这是借款合同关系,属于民事行为。对方如果逾期不还钱,债权人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作出裁判。
      
      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就只能中止执行,待有偿还能力时,可以申请继续执行。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能力赔偿的,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欠钱的形式有很多种,比如直接借钱的,还有就是赊账的,但是这些都是欠债,都要偿还。没有钱,穷不是不还账的理由,不管债务人逃到哪里,这个债务始终都是要偿还的,只是早晚的问题,所以欠钱的小伙伴不要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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