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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刑事处分与宣告无罪的区别是什么

    不予刑事处分与宣告无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不予刑事处分与宣告无罪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所依据的法律不同
      
      免予刑事处罚所依据的是《刑法》三十七条的规定,而无罪判决所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2、两者的所适用的条件不同
      
      《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予刑事处罚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犯罪情节轻微,二是不需要判处刑罚。只有当两个条件同时符合时,才能适用免予刑事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即当法律规定为无罪的和证据不足的应当作无罪判决。
      
      3、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免于刑事处罚仍构成刑事犯罪,会保留案底。
      
      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实际上,法律上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已经年满75周岁以上的老人,就算是犯罪了的话也不会对其进行什么实质性的刑事处分的,所以说,但从这一方面来分析的话,不予刑事处分和宣告无罪的性质也完全不一样,但构成犯罪确不予刑事处分的条件是很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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