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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破产法第31条的解释是怎样的? 一、企业破产法第31条的解释是怎样的?企业破产法第31条的解释是进行破产申请受理之前的一年内是可以进行撤销的,这种撤销的行为的话,指的是债务人在此之前从事的一种有利于破产债权人的利益的行为,让这种行为失去法律上面的效力,也就是企业破产法31条规定的目的。本条是关于破产申请受理前一...
·破产案件的管辖 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
·破产清算发生的原因 破产清算发生的原因 一、企业外部原因 1、市场需求状况发生变化,造成企业产品滞销、生产滑坡。 2、企业负责人事业心、责任心不强,财务制度不严,帐目管理混乱。 在破产企业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财务人员更换频繁,只换人不交帐,账目无连续性;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收入支出不能做到日清月结及核...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担保权处于什么地位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担保权处于什么地位 一、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法》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怎么做?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怎么做?许多人都以为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之后,就结束了,但是事实不是这样。法院受理完,债务人还要处理一些相关事项,才能宣告破产。那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怎么做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怎么做1、指定管理人:...
·企业已经进行破产清算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企业已经进行破产清算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一、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
·破产清算组人员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破产清算组人员的条件具体是什么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成;当然前提条件是该些聘用人员必须经审...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一)、二者申请条件的区别(1)申请原因有别。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
·恶意申请破产,表现有哪些 恶意申请破产,表现有哪些当一家经营了好几年的公司面临不景气时,这时就会有相关的申请人来申请破产,我们都知道申请破产都是合法的,可现如今,有人试图通过申请破产的合法方式,从中达到自身一些不法非正当的目的。因此像这种恶意申请破产的行为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呢?又该怎样制止呢?下面请跟随的...
·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何规定的 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何规定的申请破产,是指破产申请人依照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请求和启动破产程序的行为。破产申请是启动破产程序的动因,是人民法院开始破产程序的首要条件。申请破产对象主体的确定,也是决定破产申请是否合法有效的先决条件。那么,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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