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债权申报的范围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的范围是怎样的市场经济总是残酷的,有很多公司因为资金的原因而破产。我们知道,破产就会成立一个清算小组来进行破产清算。破产之后,破产公司的债权是要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的。这样就务必要了解,破产清算债权申报的范围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吧。 一、破产债权范围 ...
·破产重整的意义有哪些 破产重整的意义有哪些一、破产重整的意义有哪些我国新破产法从尽力挽救市场主体的角度出发,科学地设置了破产重整制度。该制度无论对参与重整程序的各参加人,还是对整个社会而言,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1、对被重整的债务人而言,债务人重整的直接目的是挽救财务状况恶劣或已暂停营业及有停业危险的...
·出让土地使用权破产企业该如何处理? 出让土地使用权破产企业该如何处理? 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 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
·如何成为破产清算律师?有什么条件吗 如何成为破产清算律师?有什么条件吗? 我们知道如果公司破产后,就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专业的破产清算律师就行破产管理。但是并不是所有律师就可以承担企业破产清算业务,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今天我们就来告诉您如何成为破产清算律师。 如何成为破产清算律师? ...
·股东破产清算申请书写作要求是什么? 股东破产清算申请书写作要求是什么? 一、股东破产清算申请书写作要求是什么?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栏应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申请人如系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系法人或非法人以外的组织,应写明单位全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宣布破产之后还要不要还钱 宣布破产之后还要不要还钱 在经济活动中,不少企业在经营不下去,资不抵债的时候,就会选择宣告破产。宣告破产制度是伴随着公司法人人格独立而诞生的,也就是说由公司自己承担企业的债务,与股东无关。想要通过破产的方式不用偿还企业的债务。那么,宣布破产之后还要不要还钱?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
·破产清算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1、破产清算: 依据《公司法》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
·一、破产拍卖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破产拍卖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
·企业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一、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二、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
·银行破产存款怎么办? 银行破产存款怎么办? 在大多数人的心里,银行是资金安全的代名词,把钱存进银行就不会丢失。但天有不测风云,世上没有万无一失的事情,银行也可能面临破产的危险,这时候我们的银行存款怎么办?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预防银行破产的发生?在下文中将对此进行介绍。 一、银行破产存款怎么办? ...
·刑法对虚假破产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对虚假破产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的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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