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执行追逃仪和监视居住由谁执行? 执行追逃仪和监视居住由谁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由当地派出所执行,用内卫星定位自动跟踪监控的追逃仪经行监视监听(追逃仪控制卫星发射高频射线电磁波经人体反射卫星遥感接收处理后定住人而不是定手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
·行政强制执行划分的类型? 行政强制执行划分的类型有哪些 一、行政强制执行划分的类型有哪些 (一)间接执行 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 间接强制可以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 1、代执行。代执行就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
·监视居住由哪个部门执行 监视居住由哪个部门执行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
·监外执行到期了提前多久通知收监? 监外执行到期了提前多久通知收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
·监外执行人员属于哪里管理 监外执行人员属于哪里管理 一、监外执行人员属于哪里管理? 监外执行的人员由执行地的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进行监督,要进行社区矫正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
·行政强制执行可否提行政复议吗? 行政强制执行可否提行政复议吗 一、行政强制执行可否提行政复议吗 行政强制执行也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1、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
·执行标的怎么只有诉讼费? 执行标的怎么只有诉讼费?执行标的只有诉讼费的原因是在于执行是属于案件已经生效之后,要求法院来进行强制执行的,之前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已经在案件审理过程当中缴纳完毕。执行费用是执行案件中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交纳...
·执行监视居住有什么条件? 执行监视居住有什么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
·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法院进行强制执行需要六个月的时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
·对行政强制执行有复议吗 对行政强制执行有复议吗 一、对行政强制执行有复议吗 行政强制执行也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关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一般规定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行为主体有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哪些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类机关主要有:公安、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物价、审计、外汇管理等行政机关。另一种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是有限的,除了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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