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标的指的是什么 《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
·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权有不同意见,如何提管辖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 立的,裁定驳回。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并不是在任何...
·快递单未载明邮寄物品为“催款函”的是否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快递单上写有收件人有效的手机号码,通常情况下足以使快递员联系到,快递单托寄物名称一栏为空白故无法说明投递物品就是《律师催款函》事宜,若无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其他经济往来,主张对方并未寄出《律师催款函》,但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可以证明权利人在保证期间内曾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要...
·关于不适用诉讼时效情形的相关裁判规则6条 1. 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房屋登记于权利人名下,权利人对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他人在房屋出租方无权处分的前提下承租权利人的房屋,系非法占有、使用,且经权利人多次催告未予搬离,对权利人享有的物权已造成妨害。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
·立案登记中的释明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以及第七条等内容,可视为对立案登记中释明的原则性规定,但是释明事项、释明的具体内容及要求等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亟待对释明规则进行系统性构建和研究。 ...
·当事人在另案中提出的抗辩是否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当事人在另案中提出的抗辩,改变了其怠于行使权利的状态,是其主张权利的一种方式,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规定中的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即使不提供被告身份证信息,法院也必须受理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原告起诉时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三项也作出了与前述内容一致的规定。因此...
·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被告可否就该裁定上诉,要求法院进行审理 上诉利益是当事人具有通过上诉获得司法救济的必要性与实效性,是人民法院审查上诉是否成立的基本要素。若不具有上诉利益,当事人的上诉不应当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驳回。 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原告起诉,被告针对该裁定提起上诉,因该裁定主文并未损害其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其不具备上诉利益;被告...
·公安机关不得以经济纠纷为由拒绝对违法犯罪行为立案 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不受非法侵犯,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治安违法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公安机关应当按照上述规定,依法履行自身的职责,公安机关不依法履行上述法定职责的行为,则构成行政不作为。 公民以私力强占方式来实现的自我救济行为,为我...
·民事诉讼败诉后再对同一争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是否属于重复起诉 重复起诉,是当事人对同一被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后,再次提起诉讼。特点是原告和被诉行政行为均为同一个。对于一些案件究竟应当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还是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实践中存有争议的,当事人只能选择一种途径进行救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败诉后,又对同一争议所涉行...
·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时间 《民诉法解释》第232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所以,人民法院对于原告增加的诉讼请求予以合并审理至少应满足如下要件:其一,该增加的诉讼请求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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