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身份入职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会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假身份入职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会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使用虚假身份证入职的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可能带来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
·一、职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一、职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按照规定,在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可以选择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的方式,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2、自身无过错时,用人单位先解除合同...
·建筑工程质量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技术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等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建设工程质量针对不同的地方和不同工程阶段分类不同,针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有那些分类呢,接下来的我们为您说明如下。 一、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分类 1、按照发布等级可以分为: 国家...
·没有工作还要给抚养费吗 一、没有工作还要给抚养费吗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内容 新员工在入职过了试用期之后就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对员工的一种保障,当由于一些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时,双方就要签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证明书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以及需要注意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一份证明书范本以供参考。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
·一、最晚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是什么? 一、最晚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是什么时候《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
·监护人可以自己辞掉自己的监护职责吗? 监护人可以自己辞掉自己的监护职责吗?不能,一旦被确认为监护人后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除非被剥夺不能自己辞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有关人员...
·用人单位拖欠职工的工资合法吗 拖欠员工工资不同于克扣员工工资,单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明显是违法劳动法的行为,但是,如果只是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合法吗?若不合法,单位拖欠职工的工资损害的自然是员工的合法权益,那么,若是遇到单位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才有效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回答。 一、用人单位拖欠职工...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质证 1.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用人单位是否该赔偿工伤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依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劳动者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为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法律强制性义...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目的 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的管理,使安全资料内容真实、完整,结合山西省的实际情况,制度本规程。 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意义 建筑业作为一个高危行业,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伤亡事...
www.zsj64.com Copyright ©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