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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土地使用权计算方法是如何规定的?

    回迁土地使用权计算方法是如何规定的?
      
      可能大多数的朋友对于什么是回迁土地的概念不清楚,也就直接导致回迁土地使用权计算方法也就不知所云。其实回迁土地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偿给曾经占据着这块地的主人的一块地。回迁的概念其实是来源于拆迁,我们对于拆迁比较了解,对回迁就比较陌生。那么既然涉及到赔偿,肯定是有计算依据的,我们来一起看一下它的计算方法。
      
      一、回迁土地使用权计算方法
      
      
      回迁房房产年限(土地使用权)按合同约定计算,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一百五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第一百五十一条 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
      
      二、关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还有的网友想问关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的问题,也一并补充给您: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5%;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系数15%;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系数35%.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结合问题中的具体情况,增值部分为2000-500=1500,相当于原价的1500÷500=300%,税率为60%,则按35%的速算扣除率来计算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1500×60%-500×35%=725万元.
      
      
      如果您还是觉得很抽象,在最后也给出了一个具体计算的例子,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数据代入公式进行计算,但是这仅仅是个参考值,不同地区的政策以及计算方式也许略有不同,可以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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