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中的保护对象包括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中的保护对象包括哪些?
  
  一、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中的保护对象包括哪些?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知识产权,根据我国有关知识产权法律规定,我国的知识产权类型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权利类型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知识", 知识产权的性质包括以下几点:
  
  1)无形;
  
  2)专有性;
  
  3)地域性;
  
  4)时间性;
  
  5)可复制性。
  
  知识产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创新者的权利,维护其权利不受侵害。但知识产权也有保护的期限,到日期必须公开,是为了为社会谋福利,促进社会进步。知识产权保护特征权利对象自然属性的不同,决定民事权利的区别。根据对象的自然状态,可以用形和体作为划分不同财产权的标准。
  
  物权是以人类的支配物为前提,物是形式与质料的统一; 债权以人的行为作为前提,行为无形无体; 知识作为形式,既非物质亦非行为的这一属性,决定了知识产权既不同于物权,也不同于债权。
  
  二、知识产权怎样保护?
  
  企业是知识产权的主要创造者和使用者,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力量。
  
  中国的企业和企业家有义务、有责任自觉地承担起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责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增强共识,统一行动。
  
  1: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遵循国际贸易通行规则,信守企业间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同、承诺。既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也注重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与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赢得中国企业和企业家的荣誉与尊严。
  
  2: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机制,积极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只有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拥有企业所在领域的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才能摆脱受制于人的弱者地位,才能有经济竞争力,才能享有受人尊重的国际影响力。为此,我们必须加快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在学习别人的同时立足自主创新,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能力。
  
  3;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依法办事。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盗用他人的专利技术;不制造、不使用、不销售、不传播假冒产品;不盗用和仿造他人的商标、产品标识和外观设计.
  
  4:坚决与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作斗争,积极举报涉及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主动配合政府做好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遏制、查处和打击工作。
  
  5:积极参与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活动,与社会各界共同致力于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发展。认真履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社会责任,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切实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知识产权是存在有效期的,在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国家机关和法律会对其提供一定的保护,但是如果是超过有效期的,就会归于无效,对于商标权来说,如果是在商标续展时间内不进行续展申请的,在无效期满一年后,他人就可以再次注册该商标。
  
  


·专利权期满后还可以进行续期吗
      专利权期满后还可以进行续期吗 一、专利权期满后还可以进行续期吗 这个是无法继续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从申请日起算。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 (1)期限届满终止: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十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


·职务作品的发明专利归属是怎样的
      职务作品的发明专利归属是怎样的 一、职务作品的发明专利归属是怎样的 新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


·不构成犯罪的商标侵权由谁立案
      不构成犯罪的商标侵权由谁立案?不构成犯罪的商标侵权一般由工商管理部门立案。注册商标被非法侵犯的,商标权人如果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的,在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下,工商管理部门会立案处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第十条 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许可人应当按照许可使用的商标数量缴纳备案费。 缴纳备案费可以采取直接向商标局缴纳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缴纳的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依照有关商标业务收费的规定执行。 ...


·著作权的特征?
      著作权的特征有哪些2023 一、著作权的特征有哪些 (一)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二)专有性,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 (三)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


·外国商标侵权认定标准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未经商标权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


·可以通过法定继承取得著作权的是哪些人
      可以通过法定继承取得著作权的是哪些人 一、可以通过法定继承取得著作权的是哪些人? 作品著作权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没有以上人员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例是哪年施行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例是哪年施行的?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例是哪年施行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例是2002年1月1日施行,并经2013年1月16日国务院第23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是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调整计算机软...


·办理商标代理委托要注意什么
      办理商标代理委托要注意什么对于普通人来讲,有关商标的事项都是比较复杂且专业的,因此在办理商标的相关事项,如注册申请、续展等的时候,往往会委托专业机构代为办理。那么商标代理委托要注意什么呢?现在,由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商标代理委托要注意什么 1、在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


·商标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商标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商标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而受商标法保护。著作权与商标权尽管均属于知识产权,但二者有许多区别。1、著作权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既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是其继承人或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有时还可以是国家。商标权的主体主要是法人,公民个人如...


·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种类有几种
      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种类有几种 一、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种类有几种 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 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