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又撤诉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民法典》第195条规定了“提起诉讼”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诉讼时效规定》第10条进一步明确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
·法人的分支机构之间的纠纷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分支机构虽然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属于法人的组成部分,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支机构虽然有自己的名称,但其名称应反映其与法人的隶属关系;分支机构虽可以从事经营及其他业务活动,但没有独立的章程,其经营权限来自法人的授权;分支机构虽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但其...
·超过起诉时效,可否通过信访渠道解决争议? 当事人因超过起诉期限通过上访渠道解决争议,属于信访事项的范围。 《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款..项关于“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的规定,系指当事人依法享有诉权的情况下,通...
·最高法院:即使不提供被告身份证信息,法院也必须受理立案 近日,最高法院作出《关于立案是否要提供被告人身份证信息的答复》,说明了:只要原告提供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即使没有自然人被告身份证号码,也应该依法登记立案。 起诉的必要条件中要求有明确的被告,但如何明确一直没有具体的要求和规定,因...
·原告以某一法律关系起诉后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针对同一争议事实,原告以不同法律关系为由再次起诉,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把握核心是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三个方面,即前诉与后诉在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三方面存在一致,则构成重复起诉;若人民法院依然受理后诉,将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原告以某一法律关系起诉后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针对同一争议事实,以不同法律关系为由再次起...
·可以申请缓减诉讼费的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情形: 1、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2、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4、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立案登记中的释明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以及第七条等内容,可视为对立案登记中释明的原则性规定,但是释明事项、释明的具体内容及要求等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亟待对释明规则进行系统性构建和研究。 ...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因此,如果欲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 起民事诉讼,应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知道被告经常居住地,在哪个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
·小区丢车,物管是适格诉讼主体 原告是适格的诉讼主体。原告作为小区的业主,其停放在小区的摩托车丢失,原告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赔偿其损失。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合同当事人一方只能基于合同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
·强制性规定的识别 合同法施行后,针对一些人民法院动辄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合同无效,不当扩大无效合同范围的情形,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14条将《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明确限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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