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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律师


  • ·委托合同的终止
        委托合同可以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应有以下两种:

      一、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该条的规定是基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委托合同建立的基础――相互信任而制定的,它不仅适用于有偿委托合同,也适用于无偿委托合同,还适用于有期限的委托合同和无期限的委托合同的当事人。该条规定的“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是指当事人认为适合解除合同的时间,但是如果发生下列两种情况,委托合同不得终止:1、《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委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2、《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因受委托人死亡、丧失


  • ·什么是优先管辖与移送管辖?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几个同级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法院审判。即最初受理的法院具有优先管辖权,但如果由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更有利于诉讼的话,则需要移送。


  • ·商标的许可使用合同
        商标的许可使用,是指注册商标所有权人,可以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

        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拥有的注册商标,许可使用人和被许可使用人应当签订注册商标使用合同。

        订立注册商标使用合同应当有以下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人与被许可使用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址(住所);

        二、许可使用的商标的名称及许可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名称;

        三、许可使用的商标的商品的质量要求;

        四、许可使用的时间、地域;

        五、许可使用的


  • ·企业并购中无形资产评估方法
        1 企业并购中无形资产评估特点无形资产大多都是智力劳动成果,属于一种无形的特殊商品,生产成本具有不完整性、弱对应性和虚幻性,其价值量不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具有明显的特殊性和例外性。这些都决定了企业并购中无形资产评估有如下特点:(1)市场性。无形资产评估要以市场需求为基础,考虑技术竞争风险、名牌效应与垄断等诸多特殊的市场因素。(2)模拟性。由于市场多变,再加上无形资产价值中许多难以准确测算的因素,导致评估机构根据客观规定性进行计算得出的模拟价格与经过市场验证后的真实价格会有绝对的误差。据国外专家介绍,一般情况下,其若为±20%应该认为是允许和可接受的。(3)公正性。它是整个评估工作的特征,特别是对于不确定因素较多的无形资产评估显得尤为重要。 2 企业并购中影响无形资产评估的因素一项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的高低受许多因素的影响,企业并购中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必须予以考虑:无形资产成本;现有无形资产的寿命期限;无形资产应用后创造


  • ·侵犯商业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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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逃避动植物检疫罪,是指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了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也破坏了农林牧渔业的正常生产。
        我国是农业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随着改革开放、对外贸易经济的迅猛发展,为发展和扩大农业生产,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数量、品种也随之增多。但是,由于进境检疫工作没做好,部分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他检疫物带来的病虫害在我国传播蔓延,给我国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进出境动植物


  • ·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
        

     一、 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在票据持有人之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催告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如果逾期无人申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民事诉讼程序。就其性质而言,是非讼程序。其要解决的是两个问题,一是除权,即解除票据的效力,又叫票据失权;二是确权,即确定申请人享有票据上的权利。

      二、适用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因此,其适用范围为:



  • ·驰名商标的认定
        有权认定驰名商标的应是商标行政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商标主管机关依法行使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的权力,掌握着工商企业商标注册和使用的情况,通晓商标法律。由主管机关认定商标是否驰名,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保证。人民法院在个案中对驰名商标作出认定,是国际通行做法。商标侵权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人民法院受理的商标侵权纠纷中涉案商标是否驰名,是审理和判决的基础。因此,法院具有驰名商标的认定权是其履行审判职能的需要,也是商标执法工作的需要。 人民法院或者商标主管机关在处理侵权纠纷或权利冲突,有必要认定某个商标是否驰名是依商标所有人的请求启动的。当事人未主张的,商标主管机关和人民法院不予主动认定。
        
        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商标法》第14条已对此作出明


  • ·对于“不应当结婚疾病”的理解
            婚姻法第7条第2款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对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明确加以列举,而是采用概括性的规定,至于哪些属于应当禁止结婚的疾病,必须由医学上进行鉴定。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
          (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2)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


  • ·以冲抵工程款的方式购买的房屋可排除强制执行
        施工方以冲抵工程款的方式购买案涉房屋,其实质是通过协商折价抵偿实现其就案涉项目房屋所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款债权优先于所涉普通债权得到受偿,案涉房屋系工程款债权的物化载体,不适用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故施工方就案涉房屋享有的权利可排除该债权人的强制执行。


  •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第一章 保险对象
      
      第一条 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
      
      第二章 保险期限
      
      第二条 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第三章 保险金额
      
      第三条 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壹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四章 保险责任
      
      第四条 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


  • ·我国法律规定的几种拘留
        我国法律规定了四种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行政强制措施性质的拘留。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其他3种拘留对象都在拘留所执行拘留。被行政拘留的人员,是指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安全法等有关法律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员;被司法拘留的人员,是指被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决定拘留的人员;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的人员,是指公安机关按照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被依法决定拘留审查的外国人、按照集会游行示威法和戒严法等法律被依法现场立即予以拘留的人员。 被拘留人合法权益包括9个方面:
    一是要求拘留所应当告知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要求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二是要求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
    三是拘留所应当建立医疗卫生防疫制度,对患病的被拘留人应当及时治疗,发现被拘留人患有精神病、


  • ·外国(地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登记
        1、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国企业从事下列生产经营活动应办理登记注册: (1)陆上、海洋的石油及其它矿产资源勘探开发;
    (2)房屋、土木工程的建造、装饰或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工程承包;
    (3)承包或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
    (4)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分行;
    (5)国家允许从事的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2、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或证件:
    (1)外国企业申请注册登记表。
    (2)外国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件。
    从事陆上、海洋的石油及其它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的,应提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批准文件;承包海洋石油工程的,应提交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同意函;承包陆上石油工程的,应提交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或其授权单位的同意函;外国银行设立分行的,应提交中国人民


  • ·先予执行担保书
        

     

    担保人:××省××市××房地产公司

    地址:××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何××           职务:总经理

    担保人就××市××房地产公司诉××市××物业管理公司债务纷一案,对担保人所提先予执行申请提供担保。

    担保财产如下:

    本房地产公司所有的××汽车×辆,价值为×万元人民币。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市房地产公司

    ××年××月××日  



  • ·妻子通奸怀孕期间丈夫能否起诉离婚?
        法院是否应当立案受理该案? 可以立案受理。 虽然法律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起诉离婚,但法律还赋予法院一个权力,就是确认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请求的,可以受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怀孕,且此事实为女方所不争执或经查属实,男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故该案可以立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即一般情况下,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起诉离婚。但法律还赋予法院一个权力,就是确认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请求的,可以受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主要包括:(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二)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等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中指出,女方婚后与


  • ·居间合同的法律定义
        居间合同,依《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合同为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其合同的成立,只要居间人和委托人达成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成立,自合同成立时起,居间人就负有依委托人的指示进行居间的义务,一旦通过居间人的居间法律行为促成委托人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委托人即应支付居间人报酬,故称之为诺成合同,因为居间合同的成立不需要特定的形式,故而也称为不要式合同。

      所谓居间人,是游弋于委托人与合同相对人之间的人,其目的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凡具备从事居间人的知识、能力、从业条件的法人、公民均可以成居间人,居间人的法律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否则,居间人不仅不能促进交易,繁荣市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反而会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败坏社会风气,助长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的滋生。


  • ·公租房的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
        公租房的调配只能有公租房管理局操作,不能私底下转让,只能退还给公租房管理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在没经产权所有人允许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转让。如果征得产权所有人或单位的许可,并且授权承租方负责任转租,承租方可以按公租房转让,但是得办理相关的手续。一般情况下,私人对公租房没有产权,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无继承问题,只有承租人变更问题。承租人不能自动变更,需要申请变更,且变更承租人需要得到户口在该公租房内的所有使用权人的同意。公租房是国家为居住困难的群众提供的一种保障性住房,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能够申请成功。 申请公租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
        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

        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 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 ·合同无效,承包人请求实际施工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的,是否应予支持?
        转包合同、违法分包合同及借用资质合同均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前述合同关于实际施工人向承包人或者出借资质的企业支付管理费的约定,应为无效。实践中,有的承包人、出借资质的企业会派出财务人员等个别工作人员从发包人处收取工程款,并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但不实际参与工程施工,既不投入资金,也不承担风险。实际施工人自行组织施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承包人、出借资质的企业只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该管理费实质上并非承包人、出借资质的企业对建设工程施工进行管理的对价,而是一种通过转包、违法分包和出借资质违法套取利益的行为。此类管理费属于违法收益,不受司法保护。因此,合同无效,承包人或者出借资质的建筑企业请求实际施工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的,不予支持。


  • ·继承公证书
         1.格式 
      
      (  )××字第××号
      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
      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
      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名单)共同继承。(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如果放弃继承,应当写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2.说明
      
      继承权的公证


  • ·什么是级别管辖中的移送管辖?有哪些必须注意的事项?
        它是为适应审判实践出现的特殊情况,法律对级别管辖所作的灵活性、变通性的规定,使得上级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案;下级法 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案,可以请求移送上级法院审判。但是必须注意:第一,上级法院只有在必要时候适用个案,当然,上级可以 依职权决定;第二,上级应向下级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统计检察院;第三,中院受理的可能被判无期或死刑的案件,认为无须重判无期或死刑的,仍 可依法审理;第四,基层法院认为受理的案件可能被判无期或死刑的,应当按照司法解释要求的程序和时限操作;第五,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的,应全案上移。


  • ·外资新设特殊目的公司的特别规定
        

     2006年8月8日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公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2003年颁布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作了进一步细化和修改。

    《规定》第四章第三节新设一节就特殊目的公司作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特殊目的公司系指中国境内公司或自然人为实现以其实际拥有的境内公司权益在境外上市而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的公司。”

    此节的规定毫无疑问将对中国企业的境外上市产生限制。我国相当中小企业海外上市是通过所谓的“红筹模式”亦即境内企业实际控制人以个人名义在开曼群岛、维京和百幕大等离岸中心设立壳公司,再以境内股权或资产对壳公司增资扩股,并收购境内企业的资产,以境外壳公司名义达到曲线境外上市的目的。

    在《规定》

  • ·侵犯著作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出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所谓著作权,也称版权,是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已经创作出来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不受侵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发展,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 ·医疗事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起人体健康的更大损害,直至导致伤残、功能障碍和死亡结果。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 ·智力残疾与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相应地适当减轻‌法。
         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一个人的控制能力是以其辨认能力为前提的。如果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缺乏必要的认识能力,那么,该行为人的控制能力也就无所依存。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从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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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对方隐匿、转移财产的证据搜集
            在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几乎90%以上涉及财产的纷争,不仅对于分配的方式,而且对于夫妻财产的数额,双方的认识也大相径庭,原因之一就是一方或双方对财产进行了隐匿或转移。常见的不动产的隐匿方式有:
        
        1、婚前双方出资购房登记在一人名下。大多数的夫妻在办结婚之前,已经将房屋及结婚所需物品准备妥当,但是办理购房手续时,“精明”的一方以“贷款一方方便”为由将房产办在自己一人名下,而真正到了离婚时,却矢口否认共同出资的事实,任凭另一方痛心流泪也无动于衷。
        
         面对这种情况,德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应注意查询出资汇款的银行记录,或信用卡刷卡记录,以证明自己出资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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