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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是: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主张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多少
主张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多少没有统一标准,一般不超过5万。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物质损害根据实际损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具体情节、当地经济水平、过错方的承担能力等因素综合确认。且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才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过错一方进行损害赔偿。
·关于离婚案件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或答辩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工作证或户口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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