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合同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程合同有哪些,工程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很多人将工程建设的合同都叫做工程合同,实际上工程合同不止是一种合同。那么工程合同有哪些呢?工程合同的类型又有哪些?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能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工程合同是一个大范围的概念,工程合同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一、承包关系类型合同
  
  工程合同的履行期一般都是很长的,只有一个施工单位进行建设是无法按时竣工的,那么就出现了分包这种形式。
  
  1、总包合同。建设单位(发包方)将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个承包单位总包,发包方与总包方签订的合同称为总包合同。总包合同签订后,总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在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仅同总承包单位发生法律关系,而不同各专业承包单位发生法律关系。
  
  2、分包合同。即总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了总包合同之后,将若干专业性工作分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总包方分别与几个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对于大型工程项目,有时也可由发包方直接与每个承包方签订合同,而不采取总包形式。这时每个承包方都是处于同样地位,各自独立完成本单位所承包的任务,并直接向发包方负责。
  
  二、计价方式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采用这类合同的工程,其总价是以施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计算依据,在招标时将造价一次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能因为工程量、设备、材料价格、工资等变动而调整合同总价。但人力不可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国家层面统一调整价格、设计有重大修改等情况除外。
  
  2、计量合同。计量合同又称为单价合同,分为两种形式:
  
  (1)、工程量清单合同。这种合同通常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咨询单位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分别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承包商在投标时填报单价,并计算出总造价。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的实际工程量应按实际完成量计算,并按投标时承包商所填报的单价计算实际工程总造价。这种合同的特点是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单价不变,工程承包金额将有变化。
  
  (2)、单价一览表合同。这种合同包括一个单价一览表,发包单位只在表中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但不列出工程量。承包单位投标时只填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原填单价计价。
  
  三、工程阶段合同
  
  1、勘察合同。勘察设计合同,是委托方与承包方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进行工程建设的第一阶段。
  
  2、设计合同。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设计施工方案等等方案,是工程建设额的第二阶段。
  
  3、工程合同。工程合同是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合同中约定了工程款,竣工时间等等。是工程建设的第三阶段,也是最后一个阶段。
  
    《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有关工程合同类型的相关知识,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为您介绍了承包关系类合同,计价方式合同以及工程阶段合同。相信您对于工程合同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的疑问,请您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劳动关系认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果不能够得到保障的话,很难说在以后会遇到什么样的意外情况。甚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以后,劳动者连最基本的工资都没有办法保障。所以员工在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时候就一定要注意和用人单位确认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劳动关系认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


·员工与公司之间是存在着劳动关系的,但是如果遇到公司裁员或者是
      员工与公司之间是存在着劳动关系的,但是如果遇到公司裁员或者是因为员工个人的过错而导致其离职,如果这个时候员工心生愤恨继而在公共场合或者是社交网络上对公司进行诽谤,造成公司声誉严重的受损,此时员工离职后诽谤原公司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我们为您讲解一下关于这方面的内容。 一、员工离职后...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相关内容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时候要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如果您遇到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会怎么处理呢?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的相关法律又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相关内容。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 试用期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应按...


·处理劳动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处理劳动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上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这就构成了劳动关系。但是在社会中发生劳动关系纠纷是非常多的,那么处理劳动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调解原则 调解的原则中说劳动争议可...


·企业不承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怎么办?
      企业不承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怎么办?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不承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认定方法有以下三种:1、尽量提供能够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其他材料。如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上班记录表、进出用人单位的门卡、饭卡、工资条、工作服、暂...


·劳动仲裁的裁决几日内作出
      劳动仲裁的裁决几日内作出 一、劳动仲裁裁决几日内做出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


·按工程量结算的算劳动关系吗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分不清。却是劳务关系之中包含劳动关系,但是在劳务关系之中不仅仅只包好了劳动关系还有承揽等具有有劳务性质的关系。在一段劳务关系的形成之中,按工程量结算的算劳动关系吗?以下我们就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


·员工工伤待遇
      员工工伤待遇 1、 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 2、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本市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认定赔偿流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伤认定赔偿流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伤认定后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


·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30年土地使用权工业年限?
      30年土地使用权工业年限?众所周知,我国土地性质分为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土地无法买卖,能够买卖的只是土地使用权。我国不同的土地用途,使用年限是不同的。您比较清楚的应该是商品房与商铺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30年土地使用权工业年限后怎么办?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