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怎么确定子女的抚养权?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私生子,这类孩子的父母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因此他们在各方面都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然而,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那么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
  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实践中,有这样几种情况:
  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2、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
  3、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
  4、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实际抚养子女时,可与子女的生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作出处理。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何方抚养。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见。若法院审查后确定由生父实际抚养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应负担该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非婚生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对这个问题,最高院有以上具体规定,即分两种情况:一是有固定收入的,二是没有固定收入的。
  当然,抚养费不是无休止的给付的,给付到子女十八岁或是可以独立生活为止。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有些情况下子女虽成年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则父母仍要给付抚养费,例如: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指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在处理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问题的时候,也是参考婚生子的抚养权规定来处理的,此时无论是哪一方对非婚生子都是有法定的扶养义务。而要是想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则就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更有利于自己的生活学习。
  
  
  


·离婚案件的子女抚养费由谁主张
      一、离婚案件的子女抚养费由谁主张离婚孩子抚养费应由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


·一、如何查夫妻对方财产明细?
      一、如何查夫妻对方财产明细? 1、聘请专业的调查公司,此项有一定的风险,很多法院对专业的调查公司的合法性还持有怀疑的态度,还有一些非专业的调查公司在调查时可能会违法调查,得到的证据就有可能不被法院所采信。 2、申请法院调查。 3、聘请专业的律师调查,上面两种方法不可行的话,...


·离婚诉讼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 夫妻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这种情况下都是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当然了,您也都知道不同离婚方式下的程序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离婚诉讼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离婚诉讼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


·现在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
      现在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不可以,因为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就算那些已经印刷好的独生子女证件大概也都已经销毁,不可能再给当事人印刷一两本,而且独生子女证的档案名册也已经封存。因此...


·婚姻法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
      在现在的司法实践中,婚姻案件大多是关于财产纠纷以及孩子的抚养权以及由此产生的抚养费问题。很多人对于婚姻法中关于抚养权的法律规定不太清楚,导致诉讼过程不太顺利。那么,婚姻法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的我们搜集整理了与抚养权婚姻法抚养权的相关规定相关,将为您进行解读。 一、婚姻法孩子抚养...


·法律规定离婚小孩一年抚养费具体多钱?
      当今社会,离婚后因为孩子抚养费问题产生纠纷的案例越来越多。普遍的问题有孩子的抚养费到底应该由谁来负担,男女双方负担的比例是多少。离婚小孩一年抚养费具体多钱?其实这些问题还是要依靠法律和协商来解决,下面就来看看我们整理的内容吧。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


·1、男女平等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


·抚养权判给母亲情形有哪些
      抚养权判给母亲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情况下,离婚时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协商刘法律效力吗?
      离婚在我国经常可以看到,并且我国的离婚率近几年持续上升,离婚对于家庭来说是一个巨大创伤,离婚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关于财产分割的纠纷问题难以解决,而在婚姻法中有关于双方财产分割的详细说明和规定,那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协商有法律效力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夫妻约定财产制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关...


·未婚孩子抚养权起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未婚孩子抚养权起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因争取抚养权的诉讼也属于民事诉讼,起诉时应当准备以下材料: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


·缓刑定位手机放家里出省两天怎么处罚?
      缓刑定位手机放家里出省两天怎么处罚?缓刑定违手机放家里2天已经违反缓刑考验期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可以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法,重新收监执行。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