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商标权?商标权的保护要件包括?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什么是商标权?商标权的保护要件包括?
  
  商标权的保护要件其实您想问的是商标权的保护,商标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商品标志。其必然会得到国家的重点保护,那么商标权是如何保护的呢?
  
  一、商标的构成要件
  
  1、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在我国能够作为商标之构成要素的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任意组合。国外允许的声音商标和气味商标在我国均不能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的。
  
  2、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作为商标的标志必须能够将此商品或服务与他人提供的商品与服务区别开来。欠缺显著性特征的标志可以使用,但不能注册。(最重要的要件)
  
  3、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
  
  ①、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③、不得侵犯他人的其他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特殊标志专用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专用权等。
  
  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所以商标权的保护要保护的也正是这些。
  
  二、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三、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政责任
  
  行为人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 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以处以罚款。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刑事责任
  
  以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3、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四、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驰名商标是指在广大公众中享有较高声誉,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
  
  (一)认定驰名商标的标准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使用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
  
  1、驰名商标的国际保护措施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6条之2规定,如果另一商标系复制、伪造、或翻译他人的驰名商标并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易于造成混乱时,成员国应依职 权,在本国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或应当事人的请求,拒绝或取消该另一商标的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的主要部分抄袭驰名商标或者导致造成混乱的仿造者,也适用 此规定。自注册之日起至少5年内,应允许提出取消该商标的要求。允许提出禁止使用的期限,可由本同盟各成员国规定。对于以不诚实的手段取得注册或使用的商 标提出取消注册或禁止使用的要求的,不应规定时间限制。
  
  《知识产权协议》第16条第三款也规定::“巴黎公约(1967)第6条之2的规定应准用于与已注册的商标的商品和服务不相似的其他商品和服务,其条件是 与这些商品或服务相关的商标的使用应能够表示出这些商品或服务与已注册商标所有者之间的关系,而且已注册商标所有者的利益有可能因这样的使用而受到损 害。”
  
  2、驰名商标的国内保护措施
  
  我国《商标法》第13条规定: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权的保护就是通过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惩罚来达到保护的目的,商标构成的要件正是为了保护其他商标权,也是商标权需要保护的东西。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商标权的保护的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致电咨询.
  
  


·商标权属于所有者权益吗?
      商标权属于所有者权益吗? 一、商标权属于所有者权益吗? 商标权不属于所有者权益,法定的所有权者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调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2、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是与企业收益无关而与资本相关的贷项...


·证明商标转让怎么办理?
      证明商标转让怎么办理?证明商标指能够证明商品达到一定品质质量标准的标志,又称“保证商标”。有些国家又称之为“担保商标”或“统一质量标志”。通常是由具有一定权威的商会、机关或其他团体申请注册,申请人对使用证明商标的商品具有鉴定能力并负保证责任,证明商标权归申请人所有。 证明商标和其...


·发明取得专利权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发明取得专利权的必备条件有哪些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


·关于商标侵权执法单位是哪个
       一、关于商标侵权执法单位是哪个? 商标侵权执法单位包括商标局,公安机关和当地的民事法院,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造成受害人利益受损的,可以到工商标管理部门报案,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到公安机关报案。《商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著作权和职务作品如何确定?
      著作权和职务作品如何确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这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一般规定,例如,学校教师为教学编写的教材,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为本单位研究课题所写的论文,记者为本报社、杂志社撰写的稿件,剧团创作人员为剧团编写的剧本、曲谱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属于作...


·个人专利申请费用多少钱?
      个人专利申请费用多少钱? 一、专利申请费用多少钱 1、申请专利委托代理时,申请人需要交纳代理费和官费。 2、代理费数额依据申请所属技术领域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由申请人与代理机构协商后确定。 3、官费是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费用。首笔官费包括申请费和发明申请审查费,数额(人...


·专有出版权和出版权的权利主体都是属于出版者吗?
      专有出版权和出版权的权利主体都是属于出版者吗?专有出版权和出版权的权利主体都是属于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是出版权的内容之一,是著作权人与出版者达成合同协议,合同期限内除了出版者别人不能出版该书的权利,即便是著作权人也不可以。专有出版权的权利主体是出版者,出版者通过出版合同从著作权人...


·商标是什么,商标担保注册是什么?
      商标是什么,商标担保注册是什么? 一、商标是什么,商标担保注册是什么? 1、商标是什么 商标是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 2、商标担保注册是什么 商标担保注册是因为商标申请有风险,一些公司便帮助企业进行风险降低的担保...


·商标字体怎么使用不会侵权
      对于商标注册,免费可商用中文字体有黑体、楷体、宋体、仿宋体等传统字体,宋体无版权保护,不会侵权,可以使用。对于大众的、通行的字体的使用不涉及版权争议,比如宋体,楷体,颜体等,可以免费使用。如果是自创体,不是大众使用与通用的,并在其中承赋了创造含量,或根据通用字体而编缉出版的字贴、...


·专利合作合同是怎么写的?
      专利合作合同是怎么写的? 专利权在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在新中国建国初期我国的法制化不是很完善,人们根本不了解专利权,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化的完善,我国的自主研发的东西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重视专利权,能够保障作者的权益,那专利合作合同是怎么写的?下面就详细介绍。 专利共同申...


·专利申请贷款要哪些条件
      专利申请贷款要哪些条件利用专利贷款,专利的价值高低如何就很重要了。通常来说,一项专利能产生的价值越高,它能贷款的金额数目也就越高。在去到银行贷款之前,持有人就应当先做一次相应的专利价值评估。除此外,企业利用专利贷款,则至少还应当满足以下这些条件:1、该项或是该数项专利都是有效合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