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失火罪都是过失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失火罪是刑法中的一种罪名,危害了公私财产安全以及公民的人身安全。但是很多人对于失火罪并不了解,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失火罪的相关知识,比如失火罪都是过失吗?怎么认定失火罪?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失火罪都是过失吗
  失火罪,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所以失火罪都是过失。失火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失火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1)行为人必须有引起火灾的行为(2)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仅有失火行为,未引起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不严重,不构成失火罪,而属一般失火行为(3)严重后果必须是失火行为所引起,即同失火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3、主体。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具有从事某种业务身份的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或从事业务过程中过失引起火灾,不构成失火罪。
  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致使火灾发生;也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由于轻信火灾能够避免,结果发生了火灾。这里疏忽大意、轻信能够避免,是指行为人对火灾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而不是对导致火灾的行为的心理态度。实践中有的案件行为人对导致火灾的行为是明知故犯的,如明知在特定区域内禁止吸烟却禁而不止等,但对火灾危害结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其发生。这种案件应定为失火罪。行为人对于火灾的发生,主观上具有犯罪的过失,是其负刑事责任的主观根据。如果查明火灾是由于人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如雷击、地震等引起的火灾,则属于意外事故,不涉及犯罪问题。
  二、失火罪的认定
  
  1、与非罪的界限
  失火罪与非罪的界限按照法律规定,失火行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是区分失火罪与非罪的界限。这类案件情况比较复杂。处理时,首先要查明行为人的行为与失火事件的发生有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次,要查明损失的大小。火灾的发生虽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但由于及时扑灭而没有产生危害后果,或者造成的损失轻微的,也不构成失火罪,可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或者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2、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失火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分这两种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都是过失;从现象上看,都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但两者有明显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失火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2)客观方面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必须是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严重事故;而失火罪一般是由于在日常生活中用火不慎而引起火灾。因此,对过失引起火灾的,应全面分析其犯罪构成要件各个方面的特点,根据行为人所触犯的相应刑法条文定罪量刑。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失火罪的相关知识,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的疑问,请您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如果打架斗殴最多拘留多少天
      如果打架斗殴最多拘留多少天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可能难以避免地会与他人发生摩擦,甚至起了拳脚冲突。但是打架都会影响我国良好的社会秩序,因此您都是会受到一定的处罚的。但是,您可能会不清楚如果打架斗殴最多拘留多少天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殴打他人的...


·刑事案件中什么是死刑辩护
      一、刑事案件中什么是死刑辩护? 死刑辩护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事实和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的辩护。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刑辩护主要是量刑辩护,在一审中主要是辩护犯罪达不到必须适用死刑的程度,找出各种有利的量刑情节,建议法庭采纳不适用死刑。二审的...


·在我国传销罪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传销的这种犯罪行为有一点比较厉害的就是,对参与者的整个洗脑您会觉得非常的不可思议,当事人整个的思想和意识和正常人完全就是不一样的,关于传销的危害我们可能在各大新闻网站当中已经屡见不鲜了。所以对于传销的这种行为,大多数人还是非常的憎恶的,所以我们也应该从法律的角度上来了解一下在...


·法律规定中的拒执罪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所有判决当事人必须严格根据法院的判决履行附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当往往有些人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违背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这一违法行为在法律上称之为拒执罪。那么法律规定中的拒执罪是什么意思?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


·醉驾300事故会怎么判刑?
      醉驾300事故会怎么判刑? 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


·《刑法修正案八》虚开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刑法修正案八》对虚开普通发票罪的规定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寻衅滋事罪和解协议达成还会受到惩罚吗
      寻衅滋事罪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一般不允许和解的,因为触犯刑法,是要受到刑事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寻衅滋事罪和解协议达成还会受到惩罚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寻衅滋事罪和解协议达成还会受到惩罚吗 寻衅滋事罪是公诉案件,原则上是不允...


·刑事自诉案件可否报案
      不可以,刑事案件中,刑法中明确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能受害人到法院自己提起刑事自诉,不能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即使去报案,公安机关也不会受理。但是,如果是刑法规定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的案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刑法》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


·用假驾驶证构成犯罪吗
      用假驾驶证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


·故意毁坏财物罪金额立案标准
      故意毁坏财物罪金额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