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表是怎样的,有哪些程序处理规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随着时代的发展,道路通畅起来,车辆多了起来,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这个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表是怎样的?而我国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又是怎样?在本文中介绍了相关的知识。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表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事故发生后,基本的处理流程如下: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召集当事人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三)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在收到认定书后10日内各方一致书面申请公安调解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调解未成功或未向公安机关申请调解、逾期申请、对事故认定、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诉讼途径解决
  
  1、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在交警给出的时间内不予起诉的,也没有达成调解意见的,交警将肇事车辆放车。
  
  2、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要全保全查封对方车辆,以保证将来的执行。特别是伤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一段时间的,或者手术治疗的。
  
  3、法院立案后,向交警部门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车辆。
  
  4、法院开庭,可能构成需要伤残鉴定的,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
  
  5、鉴定结果出来后,或者治疗基本结束后,法庭开庭审理,判决。
  
  6、受害人申请执行。
  
  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一)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二)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三)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四)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应当记录下列内容:
  
  1、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2、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
  
  3、人员伤亡情况;
  
  4、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种类等;
  
  5、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五)除简易程序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六)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1、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避免发生交通堵塞。
  
  2、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3、指挥勘查、救护等车辆停放在便于抢救和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4、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七)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做好下列工作:
  
  1、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2、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3、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4、其他调查工作。
  
  (八)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
  
  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九)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十)交通警察勘查事故现场完毕后,应当清点并登记现场遗留物品,迅速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
  
  现场遗留物品能够现场发还的,应当现场发还并做记录;现场无法确定所有人的,应当妥善保管,待所有人确定后,及时发还。
  
  交通事故不幸发生时需遵守以上流程及规定,不要换乱,按规定行事,交由交警部门处理。同时更需注意交通安全,避免因疏忽导致的交通事故的发生。以上便是对于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表及其相应规定的介绍。如果您还有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疑惑的地方,可以咨询为您提供解答。
  
  


·2023年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判决书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判决书是怎样的? 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


·交通事故中间接损失是否赔偿?
      交通事故中间接损失是否赔偿?车祸造成的间接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只赔直接损失。原因如下:1、保险公司在处理理赔手续时是与被保险人直接联系的,正常的理赔款交付流程是保险公司先将理赔款项交给被保险人,再由被保险人转交给事故受害方。除非被保险人能提供一份详尽的委托书,指明他同意受害人...


·火车票预售改签的规定有哪些
      火车票预售改签的规定有哪些? 在我们生活中,估计您都有过买票的经历,特别是遇到高峰期的时候,需要提前订购,而我国铁道部门也对此有一定的规定,即要求,火车票站点可以提前一段时间预售火车票,如果乘客需要换乘,相应预售点也可以对其车票进行改签,而这些都是有一定的规定的,那么,火车票预...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解释全文
      近年来车辆大幅增加,道路交通事故也变得常见,国家近年也针对对事故赔偿出台新的司法解释,以便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平。新的交通事故赔偿司法解释也为提高事故处理的实效性做了改进,提高了处理的效率。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介绍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解释全文。 为正确审理道...


·交通事故中未成年抚养问题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事故的发生是近几年来比较频繁发生的事情了,特别是大多数未成年人在交通事故中发生的频率比较高,因为他们对于交通安全法则的知道太过于少了,以至于酿成车祸,那么交通事故中未成年抚养的问题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中对未成年抚养...


·车祸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标准是怎样的?由于车祸会耽误受害人或照顾受害人家属的工作,因此一般是会做出误工费方面的赔偿。我国《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详细对车祸误工费的赔偿做出了规定。那么您知道车祸误工费怎么算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车祸误工费怎么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


·每年交强险是固定的吗,需要交多少
      每年交强险是固定的吗,需要交多少 一、交强险是固定的吗 去年10月1日起,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价格,并根据“奖优罚劣”原则实行费率浮动机制。因此交强险的多少,可能根据发生事故次数而出现不同的费率,价格也就有所不同了。 二、交强险计算 对于交强险多少钱的疑问,交强险的价格和许多...


·交通事故现场照片要求照片要清晰;要体现现场的地理
      交通事故现场照片要求照片要清晰;要体现现场的地理位置、现场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关系;如果自己不会拍照,报警后要保护好第一现场,等交警部门到现场处理。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


·交通轻微人伤全责方赖皮怎么办?
      交通轻微人伤全责方赖皮怎么办? 一、交通轻微人伤全责方赖皮怎么办? 可以直接诉讼处理,对方如果不承认,可以搜集其不承认理由的相关证据,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起复核。如果没有提起,那么无论对方是否承认,事故责任认定书便为既定事实,没有什么可说的。如果涉及赔偿问题...


·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
      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您有没有想过动迁房可以买卖吗,几年可以交易这些问题呢,动迁房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动迁房买卖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在下文中对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动迁...


·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是多少一、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是多少(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当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和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