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般夫妻离婚都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而此时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在夫妻财产中还包括了夫妻个人财产,此时就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认定。那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处理主要是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无法确定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在认定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公司股权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股权和婚后以个人财产出资取得的股权,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归所有权人。夫妻双方婚后以共同财产出资而取得的股权,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要依法分割。2、对个人婚前财产的孳息及增值在婚后取得的应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对该问题的处理应区别对待,应以是否付出劳动为标准,来衡量婚前或婚后财产。3、在认定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归属时,法院应当根据房屋来源的不同在夫妻之间进行分割。对夫妻婚后购买的商品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此类房屋大都是通过银行贷款,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购买的,尚δ完全取得所有权。根据《婚姻法》解释的规定,法院不判决房屋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使用或双方共同使用。对于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承租公房或通过房改取得产权的承租房,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总的来说,应由承租人继续承租或判归承租人所有,但如果一方因对方原因δ能取得本可获得的房屋承租权或所有权的,也可将房屋判归由非承租方承租或所有。4、对涉及知识产权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问题由于知识产权权利本身的人身专属性不可能由他人包括权利人的配偶行使,因此,它不属于夫妻共同所得,只能归属权利人本人,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而作为知识成果所产生的经济利益,是一种财产权,则应归夫妻共有,既包括已得利益也包括期待得到的利益。所以在当前的离婚案件中,对所涉知识产权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5、在认定与分割夫妻从事生产、经营所得收益时,对婚前就开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夫妻,一方婚后所得收益的归属问题首先,应当考虑这类经营收益在时间上的特殊性,依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将这种跨越婚前婚后两个阶段的经营收益定性为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溶合。其次,应考虑经营在用途上的特殊性,夫妻通过经营所得的收益一部分用于维持和发展生产经营,对这部分经营收益,应根据经营者的情况而定。如果是由夫妻一方单独经营,或由一方与他人经营的,则应允许由从事经营的夫妻一方在生产经营需要的范围内拥有独立支配的权利。在对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认定的时候,可以以结婚的时间点作为认定的依据,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如一方父母指明是对自己子女赠与的财产。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夫妻之间要离婚其中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夫妻之间要离婚其中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


·打离婚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
      起诉离婚说白了也就是打离婚官司,这一般都是因为夫妻在离婚方面产生了争议,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就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离婚。而打离婚官司也会涉及到一些技巧,这对自己争取更多利益有所帮助。那到底打离婚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打离婚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 ...


·绍兴到哪里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已经结婚的双方会因为生活中各种琐事的考验,由于经受不住考验导致双方无法一起走下去,最终的结果就是离婚。但是,在离婚的过程中,由于夫妻之间的财产或是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让对方不能和平离婚,需要通过起诉离婚来解决问题,本文主要介绍关于绍兴到哪里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 一...


·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如果父母一方没有支付抚养费,作为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可以选择协商和诉讼的方式解决。这类诉讼属于民事诉讼,一般来说,民事诉讼都是有一定时效性的,按照最新民法总则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那么,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篇文章。 一、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婚姻...


·在我国对于抚养费不出可以起诉吗?
      在我国对于抚养费不出可以起诉吗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拒绝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


·有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经济帮助
      一般而言,婚姻关系的解除即意味着夫妻双方彼此间法律上相互扶助的权利义务已经消灭,只在子女抚养费给付、探望权行使等方面存在联系。但早在1980年《婚姻法》第33条中就已经规定离婚经济帮助的内容。后在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第42条以及《民法典》第1090条中得到延续。之所以规定离...


·找福州律师打离婚官司大概要多少钱
      几乎所有案件的庭审过程当中,原告被告双方都是要聘请律师的。这不仅是当事人双方需要的,也是我国相关程序法当中必须要求的。所以在离婚案件当中,也少不了是需要聘请律师的,如果要聘请律师,就必须给律师支付一定的费用。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找福州律师打离婚官司大概要多少钱? 一、找福州律师...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要满足什么条件
      不管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是在诉讼之前申请的财产保全,还是在诉讼进行中提出的申请,此时要想法院受理财产保全的申请,则就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申请离婚财产保全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离婚财产保全要满足什么条件 所谓的财产保全是指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受...


·离婚诉讼书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书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怎样的?离婚诉讼书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当中自己的约定,孩子跟随男方或者是女方一起生活。离婚诉讼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


·请律师写离婚诉讼书要多少钱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结婚,在结婚后,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是可以在书写离婚诉讼书之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对于不知道该如何写诉讼书的,可以聘请律师书写,那么你是否知道请律师写离婚诉讼书要多少钱呢? 一、一般找律师写...


·强迫签的孩子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强迫签的孩子抚养权协议有效吗?强迫签的孩子抚养权协议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一百五十条规定: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