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滥伐林木罪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制定了成套的法规,对林业资源予以保护。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非法采伐林木。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盗伐林木罪的对象相同,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询整范围之外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I987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中指出,为收购林材、木制品以及其他目的,唆使他人滥伐林木构成犯罪的。按教唆犯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不该滥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而有意实施滥伐行为。
  二、滥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对于滥伐林木罪的认定,关键区分本罪与盗伐林木罪的界限。两者都侵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在认定犯罪时应当参照有关保护森林的法规,而且两种犯罪往往交织在一起。但是,这两种犯罪的性质不同。过去理论上一般认为,区分滥伐和盗伐的界限,以是否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取得采伐证为标准。滥伐是指经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采伐证规定任意采伐的行为;盗伐是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秘密采伐的行为。但是,由于森林法施行之后,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因此,不经主管部门批准而采伐本单位或者不人所有的林木的,显然不宜再以盗伐林木罪论处。所以,现在以林木的归属为区分滥伐和盗伐界限的标准成为通说。滥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所有的林木;盗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林木。根据前述司法解释,明知林木权属不清,在争议未解决前,擅自砍伐林木,情节严重的,应确定林木归权属,分别根据具体情况,按盗伐林木罪或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林木权属难以确定的,按滥伐林木罪惩处。关于盗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我们应注意的是,如果滥伐林木未达到数量较大的,不构成犯罪,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建议来电咨询的专业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一般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怎么量刑的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


·诈骗罪一审前退赃可以减轻处分吗?
      诈骗罪犯在审前退赃,根据我国的现有法律条规有规定在何时退赃是会有减轻处罚轻重的标准的,那么诈骗罪一审前退赃可以减轻处罚吗?根据这个问题,我们将为你简单分析一下,希望我的讲解对您能有所帮助。 一、诈骗罪退赃可以从轻处罚吗? 法定从轻处罚情形: 1、未成年人犯罪的-----已...


·14岁能判死刑吗 未成年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
      14岁能判死刑吗 未成年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现在有一些青少年由于没有得到好的教育,年纪轻轻的时候就出来混社会,沾染了一身恶习,其中不乏有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自然在构成犯罪并且也达到了规定年龄之后,即使是未成年人也是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那在处罚的时候14岁能判死刑吗?下文...


·强迫他人吸毒是犯罪吗
      相信您都清楚,在我国单纯的自己吸毒的行为仅仅是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不过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强迫他人吸毒的情况,那么此时这样的行为是否会构成犯罪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强迫他人吸毒是犯罪吗我国《刑法》第353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


·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一)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二)单位违...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案件自诉状应该怎么写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案件自诉状应该怎么写 一、刑事案件附带民事案件自诉状应该怎么写 原告人:姓名______性别___出生年月___职业___民族___ 籍贯或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 被告人:姓名______性别___出生年月_...


·拐卖儿童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规定有哪些?
      拐卖儿童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规定有哪些? 一、拐卖儿童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五条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1)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


·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有哪些惩罚?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


·对单位行贿罪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对单位行贿可以说人们一点都不陌生,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人们常看的电视剧中,说白了就是人们常说的送礼,但其实这就算是性贿了。要知道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关于这个行贿具体规定可能普通老百姓都不太懂,那么我们今天就带您看一下对单位行贿罪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对单位行贿罪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限制减刑服刑人员有哪些
      《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对某些特殊的死缓犯可以同时限制减刑,那么被限制减刑服刑人员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整理这方面的内容,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被限制减刑的服刑人员有哪些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五十条修改的内容,也即新增第二款关于“限制减刑”的规定,包...


·构成强奸罪赔偿受害者多少钱?
      构成强奸罪赔偿受害者多少钱? 一、强奸罪赔偿受害者多少钱? 没有标准,看嫌疑人经济条件和受害人接受程度。犯强奸罪的,一般情况下,最少要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有自首、从犯、未成年人等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也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案件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