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军人离婚申请书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对于军人这一特殊群体来说,他们的离婚都需要办理怎样的流程?首先,军人离婚需要向部队写提交离婚申请书,部队许可之后才可以离婚。那么军人离婚申请书怎么写?许多需要离婚的军人对此都很头疼。接下来,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个范本,供您参考。
  
  一、最新军人离婚申请书
  
  离婚申请书范文
  
  我们自愿离婚,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关于双方自愿离婚的规定,对有关问题已作出妥善处理,请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籍 贯:
  
  现在地址:
  
  工作单位:
  
  文化程度:
  
  职 业:
  
  婚姻状况:
  
  居民身份证编: 号
  
  结 婚 证:字号、日期: 字第 号 年 月 日
  
  离婚原因: 女子安排: 财产处理: 其他协议:
  
  双方申请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年 月 日
  
  背面:
  
  审查处理结果:
  
  有关单位调解意见:
  
  审查处理结果: 年 月 日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结婚证字号 字第 号
  
  婚姻登记机关及婚姻登记员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一)本申请书正面各栏由双方当事人如实填写,如不会写字,可委托承办人员代写,但申请人双方必须分别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二)申请书各栏由婚姻登记员填写。
  
  (三)“职业”栏内填“干部”、“工人”、“教师”、“军人”、“居民”、“农民”。
  
  (四)未实行居民身份证的地区,在“居民身份证编号”栏内填户籍证明。
  
  (五)“登记日期”应与颁发的《离婚证》日期一致。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离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日期、文化程度、职业、居民身份号、结婚证字号、结婚日期等。
  
  (2)双方协议情况,包括:离婚原因,子女安排情况,财产处理情况,其它协议等。
  
  (3)双方当事人分别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军人离婚与普通人的离婚是有很大不同的,其中法律明确规定,原则上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要经过军人一方的同意。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军人离婚申请书的内容,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 工资、奖金; ( 二 )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


·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
      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亲...


·未婚生育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未婚生育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 未婚先孕法院起诉男方还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1、未婚先孕后如果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结婚证,在办理结婚证的时候是不会罚款的,但办理生育证的时候,就会被罚款300-500元。 2、如果双方不符合结婚条件的,肯定是要缴...


·离婚诉讼中被告什么时候可以不出庭
      在离婚诉讼中,经常出现原告或被告不出庭的情况,当然即使在一方不出庭的情况下,法官也是需要对离婚案件作出处理的。但法律中同时允许被告可以不出庭支持诉讼,那到底离婚诉讼中被告什么时候可以不出庭?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诉讼中被告什么时候可以不出庭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


·一、法律会取消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法律会取消夫妻共同财产吗? 1、现目前法律不会取消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除外 2、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内容,其核心是...


·想离婚对方死活不同意怎么办
      夫妻中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一方想要离婚但对方却死活不同意,这时因为双方意见不一致,自然就不能通过协议方式来离婚,那么在现实生活中一方想离婚对方死活不同意该怎么办呢?这可是难倒了很多人,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想离婚对方死活不同意怎么办如果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当事人可以以...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


·办理离婚后还要求补偿吗?
      办理离婚后还要求补偿吗?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有配偶的一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事由而导致离婚的,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对无过错方所遭受的损失给予赔偿的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协议离婚后又提起损害赔偿诉请作...


·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是不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的。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包括受赠人接受他人赠与或接受他人遗赠所得的财产。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为夫或妻的特有财产。我国司法实践中曾长期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直...


·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必须是客观发生的、真实的事
      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必须是客观发生的、真实的事实;其二、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必须拥有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其三、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必须满足离婚诉状“诉讼请求”的事实要求。由此可见,二次离婚诉讼书的正确填写是十分必要也是十分重要的,对于婚姻关系的解除以及诉讼请求的完成都有着举...


·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书
       夫妻离婚之后,若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话,建议可以先由双方协商,而要是能够协商一致,就需要签订一份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协议书。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可能都不知道这个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具体包括什么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书 甲方:(男/女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