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退休人员工伤待遇能否继续享受?退休人员工伤如何赔付?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社会上有很多地方还会继续雇佣退休的员工为自己服务,但经常会发生退休员工发生工伤时不知道怎么办?退休人员工伤待遇能否继续享受?退休人员工伤如何赔付?我们将为您做出解答,请仔细阅读。
  
  一、退休人员工伤待遇能否继续享受?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退休后聘用人员,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其作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已消失,已经无法再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故退休应聘人员发生事故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但是双方基于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关系建立了劳务雇佣关系。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关于雇主责任的规定,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可以向雇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二、退休人员工伤如何赔付?
  
  1、三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0个月=51020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0%支付至死亡。
  
  (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80%(一次性残疾退休 金)+2173元×13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40%(护理人员工资)=400507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00507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1020元=451527元。
  
  2、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8个月=45918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7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75%(一次性残疾退休 金)+2173元×1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30%(护理人员工资)=352038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352038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5918元=397956元
  
  3、五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6个月=40816元。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7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0个月×2173元×70%=89285元,一次 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0个月×2173元=21730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081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928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1730元=155611元。
  
  4、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4个月=35714元。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60%支付。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0个月×2173元×60%=61224元,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2173元=2040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714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122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0408元=117346元。
  
  5、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2个月=30612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个月×2173元=637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2173元=15306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61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37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5306元=109693元。
  
  6、八级伤残赔偿标 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0个月=21730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173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173元=10204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73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204元=73979元。
  
  7、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8个月=20408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2173元=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2173元=5102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4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2元=45918元。
  
  8、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6个月=13038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2173元=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2173元=2173元。
  
  退休人员工伤待遇已经不能继续享受了,因为员工已经退休了,但是与再次雇佣他的人形成了雇佣关系,如果在工作途中产生工伤,那么可以要求雇主按照人身损害的标准来赔偿。退休人员工伤如何赔付也按照等级做了规范,所以不用担心自己的权益会受到侵犯。希望我们的解答能够帮助你,如果还有更多的问题,请在线咨询的律师。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以及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


·劳动合同法离职赔偿有哪些规定
      劳动者都知道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做出经济赔偿的,那么劳动合同法离职赔偿有哪些规定呢,为你解答。 一、劳动者主动离职的赔偿 你只要能举证下述的其中一条,在你提出离职时,企业将按你在企业工作的年限进行赔偿...


·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了避免一些重大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我国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的时候,会对方方面面都全部进行严格的把控。工程质量的验收内容也是比较多的,对于相关人士来说,了解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是相当重要的,所以我们将在以下资料当中为您进行详细介...


·在我国工伤认定多久伤残鉴定
      在我国工伤认定多久伤残鉴定 职工应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在伤情稳定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对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 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


·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该条款...


·对于事业单位职工而言,在薪资报酬中有一项职业年金,这是事业单
      对于事业单位职工而言,在薪资报酬中有一项职业年金,这是事业单位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退休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年金,或者职工出国定居后可以一次性提取年金。国家为了更好对职业年金进行管理,明确年金缴纳方式等内容,出台了相关政策,那么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全文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


·湖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定额的分类方法
      湖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定额的分类方法 一、湖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一)直接工程费和施工措施费。在新的概算定额没有编制颁发之前,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建筑工程机械土石方仍按2001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执行;市政、安装、仿古建筑、园林景观绿化、市政机械土石方工...


·喝酒后因公外出算不算工伤 一、喝酒后因公外出算不算工伤?
      喝酒后因公外出算不算工伤 一、喝酒后因公外出算不算工伤? 喝酒后因公外出受伤的不算工伤,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条例》 ...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误差标准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误差标准有哪些?建筑工程的质量的界定一直是建筑领域的热点话题。关于误差的界定也一直是人们讨论的关键。务必熟记于心的评判标准,一定要严格执行。今天的我们就为建筑工程师们带来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误差标准的一些内容。以下是 给您带来的相关介绍。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误差标准...


·宣告无罪怎样计算连续工龄?
      宣告无罪怎样计算连续工龄?连续工龄应当从入罪前进行计算,连续工龄,是依法能够连续计算之工龄,它包括本单位工龄以及依法可连续计算的以前在其他单位的工龄。工龄是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他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


·一、工作一年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要开除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工作一年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要开除可以要求赔偿吗? 公司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就辞退,可以要求撤销公司的辞退决定,也可以单独或一并要求公司按照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照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