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财产的范围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一)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二)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三)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债务人与他人共有的物、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或者财产权,应当在破产清算中予以分割,债务人分割所得属于破产财产;不能分割的,应当就其应得部分转让,转让所得属于破产财产。 债务人的开办人注册资金投入不足的,应当由该开办人予以补足,补足部分属于破产财产。企业破产前受让他人财产并依法取得所有权或者土地使用权的,即便未支付或者未完全支付对价,该财产仍属于破产财产。债务人的财产被采取民事诉讼执行措施的,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尚未执行的或者未执行完毕的剩余部分,在该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列入破产财产。因错误执行应当执行回转的财产,在执行回转后列入破产财产。债务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代位求偿权的,依该代位求偿权享有的债权属于破产财产。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属于破产财产,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三)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    
    (四)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五)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六)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    
    (七)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八)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九)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


·破产管理人的报酬如何计算?
      破产管理人的报酬如何计算?企业申请破产的,此时需要有一个专门的管理人来对企业的相关事项做出处理,我们称之为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管理人也是可以获得一定报酬的,那么破产管理人的报酬该如何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破产管理人的报酬如何计算《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管...


·破产清算企业退出的程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企业退出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今市场竞争非常大,一些规模小的企业会被市场淘汰,选择破产的方式退出市场。企业提出破产申请,经法院受理后,下一步就是破产清算,这也是整个破产环节中的重要一个步骤。完成清算企业就可以办理注销手续了,那么破产清算企业退出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一、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时破产财产应如何处置。很明显,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无法推进,只能终结;但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并非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对该财产不处置,债权人不答应,也不符合保护合法...


·公司解散应该如何进行清算
      公司判决解散后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应当在法院判公司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需要将公司的资产,进行计算,然后抵销债务之后,如果无法还款的也就无能为力。《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


·企业清算剩余财产的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企业清算剩余财产的分配的原则是什么?清算剩余财产分配是企业清偿偾务后的剩余财产的分配原则,一般应按合同、章程的有关条款处理,充分体现公平、对待,照顾各方利益。淸算后各项剩余财产的净值,不论实物或现金,应按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


·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区别
      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区别 一、破产撤销定 破产撤销权是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的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欺诈逃债或损害公平清偿的行为,有申请法院撤销并追回财产的权利。 二、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的区别 1、民法与合同法中规定有民事撤销权,破产撤销权也是依民事撤销权的原理...


·债权人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条件
      债权人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条件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


·个人可以对企业申请破产吗
      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并不属于法人组织,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是不能申请破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


·银行破产存款怎么办?
      银行破产存款怎么办? 在大多数人的心里,银行是资金安全的代名词,把钱存进银行就不会丢失。但天有不测风云,世上没有万无一失的事情,银行也可能面临破产的危险,这时候我们的银行存款怎么办?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预防银行破产的发生?在下文中将对此进行介绍。 一、银行破产存款怎么办? ...


·如果公司破产,公司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多长时间?
      如果公司破产,公司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多长时间?现在是一个快节奏的社会,因为时间就是金钱。所以公司破产,公司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多长时间?对于现在快节奏的人来说很重要,但是需要多少时间呢?应该有很多人想知道,如果您感兴趣请阅读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如果公司破产,公司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多长时间...


·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一)、破产管理人印章刻制的使用 管理人凭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刻制,并交人民法院封样备案后启用。管理人印章只能用于破产事务,终止执行职务后,应当将管理人印章交公安机关销毁,并将销毁证明送交人民法院。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