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怀孕离婚怎么赔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感情不和,是可以通过民政局或向法庭申诉的方式离婚的,但如果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女方将会受到很大的伤害,那么可以获得一些赔偿吗?我们整理了女方怀孕离婚怎么赔偿的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女方怀孕离婚怎么赔偿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对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
  
  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 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一般,离婚精神赔金额要能够足以抚慰受害人遭受的心灵上的创伤和精神上的痛苦,同时,要考虑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离婚赔偿条件是怎样的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
  
  离婚赔偿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一方需有精神受到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事实。
  
  精神受到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没有这些事实的存在就不能请求对方给予赔偿。
  
  (二)另一方作出了法定的侵害行为。
  
  即《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列举下列几种侵害行为,如重婚、婚外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等。
  
  (三)另一方实施的侵权行为及其由此所产生的离婚,必须与一方的财产损失、精神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如果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那么,一方同样无权请求另一方赔偿。其中的因果关系是链锁的,即离婚与侵害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同时财产损失与侵害行为、离婚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精神损害与侵害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而且都必须在离婚时才有权提出。
  
  (四)另一方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同时一方必须无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采用的仍是一般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行为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过错”实际上是一种根据法定的客观事实推定的过错。即只要发生了法律列举的几种行为就认定行为者存在过错,而不管这种行为是基于什么情形下作出来的。如果双方都作出了法律列举的侵权行为,那么,就应当认定双方都有过错,侵权行为发生的顺序存在先后,并不能导致后继侵权行为的过错减轻或消失。为了淳化社会道德风尚,只要双方都有依据本法推定的过错,双方就都无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
  
  关于女方怀孕离婚怎么赔偿的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的不同,赔偿金额也不一样。但根据法律规定,在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如若是女方提出离婚,则可以受理。在离婚判决下来之后,女方还可以就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向男方提起诉讼。
  
  


·对方在再婚前重婚会受到处罚吗?
      对方在再婚前重婚会受到处罚吗?只要构成了重婚就会受到处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认定要求比较高,主要限于一下情况: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


·一、南京公证处关于证明夫妻财产约定会进行公证吗?
      一、南京公证处关于证明夫妻财产约定会进行公证吗? 南京公证处关于证明夫妻财产约定如果符合相关的法律依据并且双方自愿签署的,会进行公证,之后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二、相关法...


·打离婚官司要找律师吗 1、打离婚官司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钱?
      打离婚官司要找律师吗 1、打离婚官司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钱?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的规定,诉讼收费的原则是原告预交,判决作出后由败诉者承担。下面具体介绍了离婚诉讼费用收费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 (1)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院收50...


·结婚程序—定义:
      结婚程序—定义: 结婚程序,又称结婚的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缔结婚姻所必经的方式。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程序—法定程序: 1、结婚是...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如何处理夫妻离婚财产
      夫妻因感情不和而选择离婚,这是现在很常见的。那么对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是如何处理的呢?就财产而言,不同的财产,在进行分割的时候具体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吧。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现行《婚姻法》第十七条到第十九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计算是怎样的
      相信您都清楚,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必然会涉及到对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而此时确定了抚养权之后,还要具体确定抚养费的数额,但对孩子抚养费计算,可能很多人就不是很了解了。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孩子抚养费应该如何计算。 一、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计算是怎样的 离婚子女抚养费计算,标准是什么?我...


·一、夫妻起诉离婚给孩子财产吗?
      一、夫妻起诉离婚给孩子财产吗? 夫妻离婚时不需要给孩子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但是在离婚时可以考虑双方意愿而协议将部分财产让与子女是可以的,而且,夫妻也不能分割孩子个人的财产。 离婚...


·城市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城市孩子抚养费是多少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给孩子的抚养费根据其月收入20%~30%的比例,给孩子抚养费,如果是...


·一、最新婚姻法婚外情如何分割财产?
      一、最新婚姻法婚外情如何分割财产?最新婚姻法婚外情分割财产的方式是:发生婚外情的,属于违反婚姻法的行为,没有行政处罚规定;婚姻出轨的,属于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过错赔偿;实际判决中对非过错方会有一些照顾,非过错方也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赔偿。二、新婚姻法有...


·夫妻离婚现在抚养费多少钱
      离婚现在抚养费多少钱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双方本着最大程度有利于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