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有赔偿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没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没有经济补偿。在试用期内,只有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过失性辞退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不适宜工作岗位,只有在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才可辞退,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由用人单位负担举证责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经常因为某些原因对工程实行分包。因此,引发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经常因为某些原因对工程实行分包。因此,引发了工程项目分包产生的合同纠纷风险,企业如何对风险规避或将之降为可容许风险,防止阻碍企业发展。那么如何防止建设工程分包责任纠纷?下面我们对建设工程分包责任纠纷,进行相关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


·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备案后,是不需要解除备案的。 1、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要提供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


·企业同工不同酬怎么办,它的危害是什么?
      市场经济下,很多企业为了减少支出,实行同工不同酬的制度,这种行为严重的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那么如果企业同工不同酬,你知道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企业同工不同酬怎么办,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同工不同酬怎么办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该怎么办
      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该怎么办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


·注册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劳务派遣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劳务派遣公司注册的特别规定: ...


·上下班途中摔伤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摔伤属于工伤吗? 一、上下班途中摔伤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摔伤一般是不算工伤的,劳动者摔伤是因为自己没有注意相关环境导致,同时也没有处于一种交通环境的大前提下,因而不能认定其构成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劳动关系双方怎么确定劳动关系时间?
      在实践中,许多劳动纠纷都是由于用人单位不承认双方的劳动关系造成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在法律上双主的劳动关系应受到保护,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友及存续时间,就会为自己争取更大的利益。那劳动关系双方怎么确定劳动关系时间?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


·吉林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吉林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内容包含哪些 吉林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


·陕西误工费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陕西误工费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一)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


·十一两班倒加班工资怎么算?
      随着国家法制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了更加充分、完善的保障,国家法律不但明确规定了每天允许的企业或单位正常的工作时间,劳动法也对员工加班时的权益保障问题做了明确的说明,对于加班费的问题每个员工都很关注,特别是节假日加班的情况,但是现实工作中会出现两班或三班倒的工作情况,...


·企业职工羁押期间工资待遇规定有哪些?
      企业职工羁押期间工资待遇规定有哪些? ?首先,按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除此之外,对于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公司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内,可以暂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中包括按时发放工资。 ?其次,员工被停发工资之后,后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