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免责条款不可抗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合同免责条款不可抗力在合同条款中,都会有一些不可抗拒的条款,当遇到这些情况时是可以免除责任的。虽然在签订合同当中没有注明,但在法律中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那么合同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有哪些?又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我们详细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不可抗拒条款
  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
  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又称“人力不可抗拒条款”。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普遍采用的一项例外条款。它的作用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如果发生了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时,遭受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履行合同或要求赔偿损失。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主要是规定不可抗力事故的含义、范围、以及不可抗力事故所引起的后果。
   二、不可抗力事故一般应具备什么要求
  (1)是合同签订以后发生的;
  (2)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疏忽或过失所造成的;
  (3)是当事人所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故包括由于自然力量和社会原因引起两种情况。至于哪些意外事故可以列入不可抗力的范围,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不可抗力条款中商定。不可抗力事故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解除合同,一种是暂时中止合同即延迟履行合同。至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只能暂时中止合同,以及援引不可抗力条件所应提供的证明、通知对方的时间和手续等,都应在不可抗力条款中予以明确。
   三、不可抗力条款规定方法
  在我国进出口贸易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规定方法有三种:
  1.概括式规定。即在合同中不具体订明哪些现象是不可抗力事故。例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在与另一方协商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所受影响的时间,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对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2.列举式规定。即在不可抗力条款中明确规定出哪些是不可抗力事故。凡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均不能作为不可抗力事故缓引。例如,“由于战争、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暴风的原因致使卖方不能按时交货,则可以推迟装运时间,或者撤销部分或全部合同,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发生事故的证明书,该证明书由××出具。”
  3.综合式规定。即采用概括和列举综合并用的方式。例如,“如因战争行为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买方或卖方不能在本合同第×条规定的有效期内履行合同,如此种行为或原因在合同第×条规定的有效期后继续3个月,则本合同未交货部分即视为取消。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援引不可抗力条款注意事项
  有关当事人在援引不可抗力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适当的证明条件。对方接到通知应及时答复,如长期拖延不予处理,也要负违约责任。
  2.要认真分析事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条款约定范围,如不属于合同规定范围时,一般不能按不可抗力事故处理。
  3.根据事故的性质、影响履约的程度等具体情况,适当地处理在履约中发生的各种情况。
  对于合同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我们为您整理到此。当遇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的时候可以免除责任。虽然在合同中没有写明,但并不影响它的法律规定。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我们有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借1000一天还1块算高利贷吗
      算。借1000元一天还1块换算为利率为36%,民间借钱利息目前不能超过15.4%,这是司法保护的上线。只要在15.4%以下的利率,都是可以的。这已经超过的法律约定的15.4%,故其不合法,算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


·撕毁借条是否构成犯罪?
      恶意撕毁借条是否构成犯罪?故意撕毁欠条涉嫌触犯故意破坏财产罪,可以依法要求追究该人的刑事责任。一般而言,作为债权人应妥善保管好欠条,一旦发生类似情况,应立即报警。一经查实,行为人将受到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当时有及时报警,有警方的相关记录,并且有一份欠条复印件...


·借钱人失踪了借款能要回来吗
      一般是可以的。债务人失踪这一法律事实并不必然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消亡,债务人所欠债务可以由他的财产代管人从其财产中给予偿还。当然,债权人必须在经过法定的程序之后,才能实现债权主张。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


·留置权人是债权人吗?
      留置权人是债权人吗?留置权作为债权人的一种基本权利,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行使。具体到行使过程,需要由人来完成,就衍生出了留置权人的概念。那么留置权人是债权人吗?留置权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呢?我们总结整理了有关资料,让我们通过下文做个简单掌握。 一、留置权人是债权人吗? 留置权是...


·债权清理有哪些
      债权清理有哪些原则和措施需要注意? 债权清理对于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来说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债权清理虽然麻烦,但又十分重要,所以处理好债权清理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债权清理有哪些原则和措施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一一介绍。 一、债权清理的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


·离婚债务起诉书范文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无论是共同财产还是共
      离婚债务起诉书范文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无论是共同财产还是共同债务都需要进行分割。如果对此有异议的,可以诉讼请求。那么就需要书写一份离婚债务起诉书了。今天整理了关于离婚债务起诉书范文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离婚债务起诉书范文 原告:刘,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欠条与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欠条与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在生活中,借贷行为时常发生,很多人认为欠条和借条是同时订立的,其诉讼时效也是一样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欠条和借条本质上是不一样的,而在诉讼时效上面也是有所差异。本文将对欠条和借条的诉讼时效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确定借条的诉讼时效 1...


·贷款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贷款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银行普遍都设有贷款的业务。银行贷款为很多资金周转困难的人带来了帮助。不过,实践中不乏有利用种种手段来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这些行为则可能会构成贷款诈骗罪。认定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需要看是否符合规定的构成要件内容。那到底贷款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呢?请一...


·夫妻一方债务个人偿还应该怎么办理
      夫妻一方债务个人偿还应该怎么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


·20年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 17年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
      20年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 17年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承销机构承销公司债券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承销机构承销境...


·合同贷款诈骗罪应该怎么判刑
      合同贷款诈骗罪应该怎么判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