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务犯罪的类型包括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职务犯罪的概念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职责,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做法的总称。分别按照行为方式分、按照侵犯的主客体不同分、按照实施主体的不同分:1、按行为方式分:诈骗型金融犯罪、伪造型金融犯罪、利用便利型金融犯罪、规避型金融犯罪;2、按侵犯的主客体不同分为: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机构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业务管理制度的犯罪;3、根据实施主体的不同分为:针对银行的犯罪(外部犯罪)和银行人员职务犯罪(内部犯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组织领导传销罪量问题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组织领导传销罪量问题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组织领导传销罪量问题的量刑标准是: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就会立案追诉,整个传销资金数额在二百五十万以上的,属于情...


·刑事诉讼法关于并案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公检法机关的司法资源十分有限,但是各地的公检法机关需要解决当地公民的各种各样的纠纷,所以在某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公检法机关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都是非常大的。所以,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其实我国公安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会做并案处理。可能很多普通公民都不了解,刑事诉讼法关于并案的条件是...


·职务侵占罪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范本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范本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是指公司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本单位的财物占为己有的,并且数额较大的违法行为。此行为为违法行为,严重的则构成犯罪。那么,职务侵占罪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范本是什么样的呢?我们搜集了相关的材料,一起看看吧: ...


·判刑三年六个月最快多久出来?
      判刑三年六个月最快多久出来?判刑三年六个月最快21个月后出来,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


·遗弃罪怎么报案呢?
      遗弃罪怎么报案呢?一、遗弃罪属于公诉还是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罪、毁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犯罪案件;故意伤害罪(轻伤),重婚罪,遗弃罪,妨害通信自有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严重...


·嫌疑人涉嫌刑事要拘留多久
      嫌疑人涉嫌刑事要拘留多久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分别是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


·毒品犯罪的特征包括哪些
      毒品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其社会危害性比较严重;(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


·非法拘禁犯罪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本罪的构成要件是:(1)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即他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人身自由权利,...


·刑事拘留通知书怎么写
      刑事拘留通知书怎么写 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后,就必须送一份刑事拘留通知书告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告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那么刑事拘留通知书是怎样的呢?我们带来了刑事拘留通知书格式并且介绍了刑事拘留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拘留通知书是怎样的...


·拘留和拘役的期限分别是多少
      拘留和拘役的期限分别是多少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如果超过了拘留期限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或者释放被拘留人。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二、拘役和拘留的区别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


·侵犯商业秘密罪定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定刑标准是什么?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定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定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