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年假劳动法有规定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动法年假规定: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不订立劳动合同最多能要几个月的双倍工资?
      不订立劳动合同最多能要几个月的双倍工资?合同法规定,自工人上班之日起,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说,第一个月是宽限期,双倍工资的计算应当从第二个月开始。在员工劳动一年后还未签订的,就应该要求单位付双倍的工资,工资的计算是按照11个月付双倍工资的。 一、《劳动合同法》第10条...


·辞职了社保局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有些工人发生工伤后,当时并没有进行工伤认定,而是选择离职不干了。按照规定,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的一年,也就是说即便是离职了,只要不超过这个期限就可以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那么辞职了社保局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辞职了社保局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不少劳动者,因公受伤以后,因受伤和对工伤的内容了解不知,不知
      不少劳动者,因公受伤以后,因受伤和对工伤的内容了解不知,不知如何申请工伤的认定,也对于的申请认定期限,申请材料等内容知之甚少。为了帮助劳动者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赔偿,在这里,我们将详细告诉你工伤如何申请认定,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人 工伤员工可直接...


·江西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的人民政府为了保护工农群众的利益,为了暂时性的加强施工防护措施,管理人防工程,出台了江西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各施工单位都应该按照这个准则进行施工项目的进行,为了帮助您了解,我们整理了江西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管理暂行...


·安徽劳动仲裁程序是怎么样的?
      安徽劳动仲裁程序是怎么样的?1、提出申请,准备材料向区或者市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申请。2、登记,材料符合要求的劳动仲裁机构会登记审查。3、立案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的,劳动仲裁机构予以立案并出具受理通知书。4、庭前调解,开庭前劳动仲裁机构会征询双方有无调解结案的意愿。5、开庭审理...


·施工安全协议书应该包涵
      施工安全协议书应该包涵   安全协议书包涵基本内容:   1.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2.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


·过去的劳动合同书遗失怎么处理?
      过去的劳动合同书遗失怎么处理?过去的劳动合同书遗失可以找原来的用人单位获取劳动合同的原件,并且进行复印,或者是找备案机关。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范本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赔偿金项目以及金额;赔偿金支付的约定时间;离职手续以及社保公积金的...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


·受疫情影响企业是否有权利单方调整员工的工资待遇
      即使是受疫情影响,企业也无权单方面调整员工的工资待遇。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作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


·停工留薪期工伤事故中规定的期限是多久
      停工留薪期工伤事故中规定的期限是多久?停工留薪期是从受伤休息之日开始计算,一般不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一、个体和个人劳动合同是否有差别?
      一、个体和个人劳动合同是否有差别? 个体户劳动合同与个人劳动合同无区别,仅用人单位的性质不同,两者劳动合同签订的原则和劳动合同具备的内容均相同,相关的纠纷都适用于《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