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条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或者倒卖车票坐席、卧铺签字号以及订购车票、船票凭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二)非法获利累计二千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本罪的客体认定条件是什么?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或者为了卖出而购买车票、船票。本罪的本质在于其目的是否通过加价卖出而获得,至于其目的是否实现则不影响其性质的认定。所谓车票,是指旅客凭其乘坐各种陆上从事旅客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证,如火车票、公共汽车票、长途汽车票等。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亦属本条所称车票性质。所谓船票,则是指凭其乘坐水上从事旅客交通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证。本罪属情节犯,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其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有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倒卖的;因倒卖获利较大的;倒卖数额巨大的;内外勾结套购车票、船票倒卖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抗拒依法进行的查问的;等等。根据1999年9月1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即属情节严重。国家为了加强对车船运输行业的管理,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和制度,涉及到合伙倒卖车船票的行为,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立案处理的,但如果未达到立案标准的, 也是需要追究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由行政部门认定。
  
  
  


·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买卖?
      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买卖?动迁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一直是很多人都比较关注的问题。实际生活中,动迁房买卖的现象存在的还是很多的,那么这种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买卖呢?交易买卖时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呢?如果您不是很清楚,接下来由的我们我为您整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 一、动迁房需要几年可以...


·不交税怎么处罚
      不交税怎么处罚 不构成犯罪的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进行刑事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偷税罪】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为了避免日后出现对方没有财产可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为了避免日后出现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往往会先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但申请对车辆进行财产保全的,此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么交通事故保全车辆费用计算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保全车辆费用计算 按照车辆的...


·一、驾驶摩托车醉驾最多罚款多少?
      一、驾驶摩托车醉驾最多罚款多少?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交通事故缓刑两年有案底吗
      缓刑到期后会有犯罪记录的。缓刑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措施,缓刑期满后,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但不不表示不构成犯罪、没有接受刑罚,所以仍然是有犯罪记录的。案底是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缓刑在一定期限内仍然有执行原判决的可能,因此案底不可以删除。缓刑是一种附条件的不执行。我国刑法中的...


·山东三轮车醉驾闯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山东三轮车醉驾闯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哪条法规?开三轮车的人会不会受到经济处罚以及扣除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者?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者会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不满十八周岁,怀孕或老人,还有孩子会不会依据法律依法执行呢?接着来看一下。 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对交通肇事者可拘留多久
      对交通肇事者可拘留多久 一、对肇事者可拘留多久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


·一、三方交通事故次责赔偿比例是多少?
      一、三方交通事故次责赔偿比例是多少?承担40%责任,首先要区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前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后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以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为主并结合过错行为的作用力综合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侵权人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失的,能否认定为职务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在判断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是否属于执行职务范围时,应结合行为的内容、行为的时间、地点、场合、行为之名义(以用人单位名义或以个人名义)以及行为的受益人(为用人单位受益或个人受益),及是否与用人单位意...


·电瓶车撞汽车新交规受伤了怎么陪
      首先要看自己要承担多少责任,然后才能根据划分的责任确定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


·交通事故后续治疗费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要是有人员受伤的话,那么此时最重要的不是对事故进行处理,而是要先对受伤的人进行救治。经过一段时间的医治出院后,则还会涉及到后续治疗的问题,因此在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中就包括了对后续治疗费的赔偿。那您知道这个交通事故后续治疗费包括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