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中如何规定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量刑标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刑法中如何规定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罪名指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破坏国家林业管理制度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处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一)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三株以上的;(二)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三)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八条 盗伐、滥伐珍贵树木,同时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十六条 单位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定罪量刑标准按照本解释的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本解释规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本解释所称“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滥伐林木的数量,应在伐区调查设计允许的误差额以上计算。针对于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是对我国林业的重要侵害,也是对我国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伤害。针对于这种行为,我国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相关处罚,具体处罚要根据其所作的相关行为来进行判断。
  
  
  


·盐城小孩抚养费是怎么计算的?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在孩子未成年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父母都需照料孩子的日常生活学习。如果家庭破裂,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就成为了离婚时的关键,即使离婚后双方仍需要承担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及医疗等费用,那么盐城小孩抚养费是怎么计算的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


·一、离婚赔偿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一、离婚赔偿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一) 、离婚过错方赔偿首先需要满足提起赔偿的行为,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其他情形无法提出离婚过错方损害赔偿。像平时大家所说的,一夜 情、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能提起离婚过错方赔偿。因此,以上行为并...


·出轨离婚精神赔偿有多少钱
      出轨离婚精神赔偿有多少钱?没有规定。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


·离婚调解后多久开庭?
      离婚调解后多久开庭?在司法实践中,夫妻双方进行离婚诉讼,都会听取双方意见,进行调解。不少夫妻在进行调节之后,就和好如初。如果调解不成,双方离婚诉讼程序将继续执行,法庭继续审理。离婚案件开庭审理之前进行调解已经是我国的一大特点了。一般来说,对于民事普通案件,在3个月之内就会审结完毕...


·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等问题进行处理,其中针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一般只能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进行分割,同时还有一定的分割原则。那么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确立了婚姻法分割财产的基本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


·新婚离婚财产提出方是否需要净身出户?
      新婚离婚财产提出方是否需要净身出户?离婚财产的分割,主要是遵循一些伤囗主,或者是法院进行判决,他和谁提出来离婚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因此新婚离婚财产提出方式,不需要净身出户。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


·离婚案怎么冻结夫妻财产?
      离婚案怎么冻结夫妻财产?1、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保全对方名下的财产;2、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会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


·离婚前财产转移时间有规定吗?
      离婚前财产转移时间有规定吗对于离婚前多久算转移财产没有明确规定。对于何为离婚时,并没有明确的说法。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1092条只规定离婚时夫妻不能转移财产。但是何为离婚时,并没有明确的说法。二、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如何处...


·结婚后取得的财产离婚归谁
      结婚后取得的财产离婚归谁婚后财产要区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1、若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不能进行分割,该财产还是属于这一方所有。2、若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首先,要是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


·国家规定利息高于多少不受国家保护按照法律规定
      国家规定利息高于多少不受国家保护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利率由当事人约定,具体约定利息不可超过借款合同关系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具体利率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而定。即高于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不受法律...


·夫妻一方不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一方不抚养费怎么办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婚也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1、协商解决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