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条的有效期到了对方重新签名字可以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欠条的有效期到了对方重新签名字可以吗欠条是一种债务凭证,是双方债务关系存在的一个纽带。如果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债务人还没把钱还上,这时候可以直接在欠条上重新写日期吗?欠条的有效期到了对方重新签名字可以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为您解惑。
  一、欠条的有效期到了对方重新签名字可以吗
  欠条还款日期到了,不能按期还款,欠款人重新约定还款日期是可以的,可以另签还款协议,可以在原欠条上另签还款日期,都可以,诉讼时效从重新签的还款日期算起。但是要注意,重新签的还款日期一定要欠款人本人签,并还要签名,任何人代签的都无效。
  二、欠条时限是多久
  如果被借款人在约定时间内把欠款还清,这张欠条就自动作废,不再具有效力。如果到了约定还款期限都没有还钱,而且一直不还,这张欠条就一直有效,就要证明的效力。但欠条的法律诉讼时效只有两年。如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六十二条 第(四)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三、欠条的诉讼时效
  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 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
  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文件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据此,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
  最后,基于“借别人钱就是欠别人钱”的理解,很多人在向人借钱时出具的却是欠条。若欠条明确了还款期限,此类纠纷的诉讼时效当然容易计算。
  如因民间借贷出具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认为应按最高法院有关欠条的诉讼时效批复处理,从出具欠条之日起满2年。
  因此,提醒您在出具借条和欠条时,一定要写明还款日期、利息等相关问题,以免在将来发生纠纷,浪费自己的时间和财力。
  欠条的有效期到了对方重新签名字可以吗?相信看完文章,你心中已经有答案了。欠条的有效期到了,对方还没有还款,是可以重新签名的,如果对方不还钱,也不重新签名,那是可以走法律程序,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的。
  
  
  


·法律规定哪些夫妻一方的债务?
      哪些夫妻一方的债务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法律上确立了个人债务的制度,其范围主要应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


·公司债权债务协议书范本
      公司债权债务协议书范本现在社会进入了市场经济的时代,公司之间的各种交流碰撞时有发生,公司间的债权债务转让也比以前多很多。最近新闻上关于公司债权债务的纠纷比较多,债权债务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基于此,在这里给您提供一份公司债权债务协议书范本。 公司债权债务协议书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


·夫妻都有债务离婚子女怎么判
      夫妻都有债务离婚子女怎么判?夫妻双方都有债务的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可能判给母亲,也有可能判给父亲,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夫妻债务毫无任何关系,法院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的,《婚姻法》中对子女抚养权的详细规定是: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


·短期贷款期限是多少?
      短期贷款期限是多少?一、短期贷款的定义: 短期贷款:我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贷款的一种形式,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我国目前的短期借款按照目的和用途分为流动资金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等等;按照借款方式的不同,还可以分为保证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信用借款。 二、短期...


·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借钱股东是否需要偿还?
      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借钱股东是否需要偿还?股东是企业的出资者,一般来说,一个企业会有多个股东,如果是大型企业,股东的数量则更多。股东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会行使自己的投票权,参与企业管理过程中一些重大事件的决策,同时也承担一定的责任。那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借钱股东是否需要偿还?我们一起来通...


·公司债权债务处置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我国的公司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会产生各类债务债权,相应的这类债务债权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我国规定这类债务必须书写详细的书面协议进行处理。下面我们就公司债权债务处置协议书应该怎么写,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一、公司债权债务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 乙方(受让方...


·欠款30万标的诉讼费是多少
      一,欠款30万标的诉讼费是多少欠款案件属于财产类案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应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案件受理费用,如果起诉金额为30万元的,应在起诉时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5800元。不过,有些地方的法院,在立案时可先减半收取,如果以后转为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


·借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借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


·怎么举证被威胁写下借条
      怎么举证被威胁写下借条一、怎么举证被威胁写下借条(一)被威胁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二)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威胁的;(三)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威胁时可及时拍录取证。二、哪些借条属于法院不支持的(一)过...


·公司债券发行金额最高是多少
      公司债券发行金额最高是多少? 一、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通知方式是什么?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通知方式是什么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将自己合法所有的债权转让给他人,此时虽然不必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后通知债务人的方式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权转让后通知债务人的方式有哪些 我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