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处罚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指资产评估报告、验资证明、验证证明、审计报告等中介证明。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首先、要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工作认真负责,完全因受蒙蔽无法发现或确因水平、能力的限制而没有发现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严重不负责任,既可以表现为该为而根本不为、也可以表现为马马虎虎草率应付,不认真而为。前者如资产评估时不评估,验资人员不验资,验证人员不验证、审计人员不审计等等。这种完全的不作为是以过分相信为基础的。 过分相信,应有相当的基础,如公司经营作风好、资信能力强等。如果明明知道公司经营管理混乱、资信能力很差,不讲信用而仍不作为甚或受贿的,则不能以过失论,构成犯罪,对之应以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论处。后者如走马观花,不作全面认真仔细的审查、核实就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其次,必须造成了证明文件重大失实。失实,是指证明文件有虚假内容;重大失实,则是指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出入,与事实不符,如全部内容失实,重要内容失实等。最后,必须造成了严重后果。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或虽造成危害后果但不是严重后果,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严重后果,主要是指给国家、公司、股东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的;造成市场秩序甚至社会严重混乱的;等等。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其他单位或个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所谓资产评估人员,是指法定资产评估机构中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承担资产评估职责的人员;所谓验资人员,是指法定验资机构中的注册会计师等承担验资职责的人员;所谓验证人员、是指法定验证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信性进行审查、核实的人员:所谓会计人员,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的会计师;所谓审计人员,是指审计师事务所中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公司在合并、分立、清算时的审计业务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进行审计的人员;所谓法律服务人员、是指律师审务所中的律师以及其他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至于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则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造成证明文件的重大失实,并产生严重后果,却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有预见但却轻信能够避免,因而造成证明文件的重大失实并发生了严重后果。故意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论处。注册会计在出具财务报告、审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的时候,是必须要以认真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的。否则若是由于工作不认真,导致了出具的报告严重失实,那么出具此报告的职员,是有可能会被法院量刑的。
  
  
  


·拘留所拒收的10大疾病是什么
      拘留所拒收的10大疾病是什么看守所关于不予关押的疾病的规定主要包括患者有精神性疾病或者会传染的疾病的不能关押;有其他情况特别严重的疾病,可能会导致死亡或者生活没办法自己处理的疾病的不能关押;怀孕的妇女和刚刚生下孩子不满一周岁的母亲不能关等等情况。具体来说拘留所不予关押的疾病类型主...


·刑事案件中批捕是刑拘还是逮捕
      一、刑事案件中批捕是刑拘还是逮捕?批捕说明要对嫌疑人逮捕,不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与逮捕的主要区别如下:(1)决定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2)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二、...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第一百八十五条 之一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怎样区分非法拘禁与绑架罪
      怎样区分非法拘禁与绑架罪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2、客观行为方面:非法拘禁要求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比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等,包括对他人...


·判刑两年有可能缓刑吗
      判刑两年有可能缓刑,刑期需要符合缓刑的条件才可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适用缓刑。所以,犯罪是否可去争取到缓刑,看该情节是否严重与轻微,看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缓刑的适用条件。《刑法》第...


·刑法上的自诉案件有哪些
      刑法上的自诉案件有哪些 一、刑法上的自诉案件有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


·侵犯知识产权罪判刑是怎样的
      侵犯知识产权罪判刑是怎样的 一、侵犯知识产权罪判刑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侵犯知识产权罪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依法应该得到相应的处罚: 犯知识产权罪条款如下: 《刑法》第二编分则、第三章、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


·认定强奸罪的常见误区有什么?
      认定强奸罪的常见误区有什么? 一、认定强奸罪的常见误区有什么? 1、丈夫强奸妻子是否构成“强奸罪”? 通说观点认为,由于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存在,一方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履行性行为的义务(同居义务),即使丈夫的行为对妻子的性自由权利有侵害也不构成犯罪。目前在我国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


·洗钱罪怎么认定 如何认定洗钱罪
      一、洗钱罪怎么认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


·死刑执行后该怎么处理?
      虽然我们还保留的有死刑,但实践中也是谨慎的适用死刑。而对死刑的执行也有严格的程序要求,死刑执行之后也需要做出相应的处罚。那到底在死刑执行后要怎么处理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死刑执行后该怎么处理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


·刑事申诉规定有哪些,包括什么内容
      在刑事诉讼中,法院的判决结果有时并不能让当事人满意。当事人如果认为法院的判决存在错误,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当事人有权对法院的判决结果进行刑事申诉,以请求法院修改判决结果。那么,刑事申诉规定有哪些?在下文中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解答。 一、刑事申诉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