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纠纷赔偿标准有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2.误工费。3.陪护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残疾生活补助费。6.残疾用具费。7.丧葬费。8.被扶养人生活费。9.交通费。10.住宿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纠纷怎样申请鉴定呢?
      医疗纠纷怎样申请鉴定呢? 一、鉴定的提起 患者及家属可直接与就诊的医院协商,双方共同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当地医学会即可受理。若只有一方提出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而另一方并未认同,可由提出一方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交由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鉴定。值...


·关于医患纠纷处理的注意事项
      关于医患纠纷处理的注意事项 一、关于医患纠纷处理的注意事项 1、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是否能够获得赔偿的唯一依据,也不是构成事故就赔偿得多。有的情况下,存在医疗过错获得的赔偿比构成医疗事故获得的赔偿还要多,关键看伤害后果和过错程度。 2、造成患者死亡的,如果构成医疗事故,参照《...


·医疗事故鉴定书不包括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书不包括什么一、医疗事故由谁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一)组成鉴定组 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


·医疗欺诈骗保的行为?
      医疗欺诈骗保的行为有哪些 一、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 5.为非...


·医疗纠纷鉴定内容是什么?
      医疗纠纷鉴定内容是什么?医患关系是现代社会非常紧张的一段关系,医者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患者也得不到最需要的救治,于是就产生了医疗纠纷。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一般法院都会让双方做医疗鉴定,以便更好地判处案件。下面我们看看医疗纠纷鉴定内容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 医疗事...


·医疗保险能报销多少费用呢?
      医疗保险能报销多少费用呢? 众所周知,在日常的生活中,医疗保险的存在意义在于降低个人在就医时产生的医疗费用,减少看病、住院带来的高额经济支出。那么医疗保险能报销多少呢?报销的比例又是多少呢?下面有我们来为您进行解答。相信阅读之后您会对医疗报销额度有了清晰的认知。 一、医疗保险...


·二级甲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一、二级甲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造成下列一情形者,列为二级甲等医疗事故:1.植物人。2.昏迷,临床确认为可恢复者。3.疾呆。4.严重智力障碍。5.双目失明。6.双目视力小于一米指数,经治疗不可恢复者。7.缺失一侧眼球。8.胃、肠或膀胱等永久性造瘘。 (一)二级甲等医疗...


·医疗事故处理等级有几种
      医疗事故处理等级有几种医疗事故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了哪些情形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了哪些情形现在医疗的环境越来越糟,医患之间的矛盾也十分严重。我们经常听说由于医护人员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医疗事故的发生,这时候就要对医疗事故的类型进行分析,自然包括了多种的情形。那么,医疗责任事故包括了哪些情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医疗事故 ...


·用人单位可以医疗期后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在进行一些高度危险的工作时,受到工伤是有很大可能的一种情况。在受工伤之后,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受工伤员工的医疗费用,还要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赔偿,我国法律也有相关法规定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用人单位可以医疗期后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用人单位可以医疗期后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


·工伤认定要有医院什么证明
      其实通常情况下,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本来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就是一个比较繁琐和漫长的过程。那么在这一过程当中,如果是员工个人进行申请的话,在提交工伤认定的资料当中,如果不能准备齐全将会浪费大量的时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要有医院什么证明? 一、工伤认定要有医院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