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地人在上海可以办理离婚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通常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是指被告户籍所在地及被告经常居住地,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常住上海的外地居民,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部分民事案件,还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河南新蔡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河南新蔡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力的提高同时也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河南新蔡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 (一)...


·土地使用年限17年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年限17年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土地在我国是属于集体所有或者是国家所有的。因此,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使用土地是有时间上限制的。因此很多普通老百姓想要知道在我国法律上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规定的?也就是说土地使用年限17年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相...


·外地人买西安商品房需要什么手续?
      外地人买西安商品房需要什么手续? 一、外地人买西安商品房需要什么手续? 非西安市户籍家庭购房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资料有: 1、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证明; 2、未成年小孩的出生证明/户口本; 3、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 (二)非西安市户籍购房资格审核时间为5...


·鄂水北调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费用
      鄂水北调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费用鄂水北调征地补偿标准包括所称征地移民资金包括直接费用、其他费用、预备费和有关税费。征地移民资金管理遵循责权统一、计划管理、专款专用、包干使用的原则。征地移民资金是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资金的组成部分,由南水北调主体工程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统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只有一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天园街道、五山街道、员村街道、车陂街道、沙河街道、石牌街道、兴华街道、沙东街道、林和街道、棠下街道、猎德街道、冼村街道、天河南街道、元岗街道、黄村街道、龙洞街道、长兴街道、凤凰街道、前进街道、珠吉街...


·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大力开发内蒙古等偏远地区,因此大量的征收土地,对于征收的土地是有一定的补偿的,对于征地的补偿主要是政府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的,为人民着想。那么到底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


·异地办理的身份证又丢了怎么补办?
      异地办理的身份证又丢了怎么补办?异地办理的身份证又丢了可以按照之前的异地补办的流程来重新的进行操作补改。在外地身份证丢了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来提出申请,然后进行挂失和提交材料进行补办。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允许公民在非户籍所在地办理...


·缓刑期间去外地被发现会有什么后果?
      一、缓刑期间去外地被发现会有什么后果如果缓刑期外出是经过司法机关审批同意,且在一个月内归来的不会有处罚后果,如果擅自外出没有超过一个月情节较轻的会被给予警告,如果擅自外出超过一个月或者被警告三次以上的,将被撤销缓刑,重新收监。二、矫正人员离开居住地的规定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


·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如今经济飞速发展的社会,对于土地的需求也在不断扩大。为了更好的建设和发展,征收土地成了国家现在大力开展的项目。而在征收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在面对这些问题时,法律也必须在不断更新中才能约束类似问题的出现。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就是按照国土...


·农村宅基地证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


·农村土地承包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承包地可以继承吗?1、农村土地承包地不可以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