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判几年?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判几年?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判刑年数是可以视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工商行政管理、人民银行、证券管理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以及上级部门、当地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2、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严重损害公众利益,或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3、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犯罪行为得逞的;4、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或者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综合上面所说的,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的行为就是利用自己的职权而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对于此行为是会导致国家和他人的利益带来重大的损失,只要条件一旦构成必定就会按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处罚,如果是单位犯罪的,那么就会让直接负责人承担有期徒刑。
  
  
  


·股东诉讼中的直接诉讼有什么规定
      解决纠纷的方法有非常多,一般来说分为民间自主解决和官方主持解决,其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终途径,拥有最强的效力。在公司的经营活动当中,股东可能会由于自己利益受内部董监高等影响,而提起股东直接诉讼。那么,我国的法律法规当中,关于股东诉讼中的直接诉讼有什么相关规定呢?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


·公司法人与董事长区别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人与董事长区别主要是什么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很多人会把公司法人和公司的董事长联系在一起,甚至有很多人会觉得公司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董事长。其实关于这一点的认识是有非常大的误会的,因为公司法人和董事长并不一定说非得是一个人。下文当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人与董事长区别...


·大股东可以不进入董事会吗?
      大股东可以不进入董事会吗? 一、大股东可以不进入董事会吗? 可以不进入董事会,董事会由全体股东或职工民主选举的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常设机构。董事会可以视为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有时被称作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董事会由两三个及以上的...


·公司股东怎么退出公司
      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


·合伙开有限公司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合伙开有限公司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一、合伙开有限公司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同。因...


·如何进行企业并购的文化整合
      如何进行企业并购的文化整合 一、加强沟通 几乎所有的并购后整合都会因一些障碍而受阻,不管这种障碍是来自于文化冲突,工作不够投入还是领导的责任不清,惟一的解决方法是进行有效的交流。交流有助于稳定业务和减少“安全岛”效应的突发。当员工对并购的原因不了解,或不清楚他们应当如何共事时,...


·公司变更登记谁申请?
      公司变更登记谁申请?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任何公司企业都有明确规范的规章制度。对于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也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对于公司变更,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申请登记,并由相关法人代表签字。所以公司变更登记由谁申请的依据...


·公司法表决权有何明确规定?
      在股份制企业中,股东对公司的决策有决定权,公司决策经三分之二股东表决通过。表决权是公司股东的应有权利,和根据出资比例进行分红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公司法表决权有何明确规定?在股东决策不通过的情况下有什么补偿措施吗?本文我们就这一问题进行阐释。 一、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明确...


·消防分公司是否可以签订合同?
      消防分公司是否可以签订合同?消防分公司不一定可以签订合同,具体分为如下情形: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


·什么是企业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什么是食品企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公益诉讼存在于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中。所以,企业食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分开的。一个是刑事诉讼,另一个是...


·企业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企业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您有时候会跟别人合伙办一个企业,这就涉及共同出资的问题,这时候,您是否知道有企业股份合作协议书这样一份规范各方行文的文件呢?我们整理了一份企业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讲解的很详细,希望对您有帮助。 企业股份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