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有派出所调解是否合法?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有派出所调解是否合法?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有派出所调解是合法的,比如说因为民间借贷纠纷而产生一系列矛盾,那么派出所可以对此进行处理,债务纠纷是否可以到派出所调解,先明确以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具体内容为“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机打借书写规范是什么?1、 机打的借条的借款金额应该用大小写表示,注意大小写应该书写规范;2、 机打的借条的借款日期以及还款日期也应该写明,其中日期应该书写规范3、 如果借款存在利息,那么应该写明利率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4、 打印下来之后的借条不应该留白太多,避免给其他人在上面增加内容。5、 如果此次借款存在担保人,那么应该在核对完担保人的身份信息后,在借条上写明担保人的名字及其身份信息;6、 借条上关于债务人债权人的姓名以及身份信息应该仔细核对之后再填入。三、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1、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2、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3、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4、借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在当代的社会民间借贷纠纷如果存在的话,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这是非常正当的一种手段,而不是采取一些违法手段,比如说纠集其他人员大大出手,此时派出所会对此进行管理,也可以在其中予以调解。
  
  
  


·债的转移的原因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常见的社会关系,债权的建立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的规定,但是并非意味着债权债务关系在建立之后,就不会转移,根据法律规定,债的转移的原因有哪些?此外,债权在建立之后,也有可能会消灭。 债的转移的原因: 一、清偿 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


·欠钱不还走刑事案件欠的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走刑事案件欠的钱怎么办?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立案范围,因此即使通过刑事案件可能也无法立案;但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则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


·行政处罚罚款申请分期手续怎么办?
      工商局作为政府部门,有权做出行政处罚。工商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规经营的商户,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或者罚款,这都是行政处罚的范畴。如果当事人因为经济困难,实在无力一次性承担罚款,可以尝试申请分期缴纳。那么,行政处罚罚款申请分期手续怎么办?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下。一、行政处罚罚款...


·连带债务的追缴方式是什么样的?
      连带债务的追缴方式是什么样的? 我国民事诉讼的设定模式大多数是单一债务而言,很少有连带债务的规定。但是连带债务的追缴流程和程序,要依法进行。连带债务的执行,与单一债务有多不同,因此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单一和连带债务的相关法律,都要不断改进。 一、连带之债执行的民法依据 从诉...


·股东对公司法人的债务承担在哪些情况下应予以认定?
      股东对公司法人的债务承担在哪些情况下应予以认定?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对公司债务有着不可分割的责任,但股东往往不参与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对公司债务没有直接的联系,这就造成股东为了追求收益滥用法人人格,损害公司利益,但最后责任追究时又只愿承担自己股份内的有限责任,那么,股东对公司...


·企业开展债权债务清理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开展债权债务清理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总会有债务回收非常困难的情况,很多企业都想尽方法来解决这项难题,然而总是越清理债务回收越混乱,问题越复杂,最后造成损失。为了尽量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仔细了解债权债务清理就非常重要。所以企业开展债权债务清理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债权...


·债权债务抵销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一、债权债务抵销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抵销生效的条件主要是双方当事人是互负债务并且互相债权的关系,在双方互负债务的情况下,给付的种类是相同的,还有就是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消。 债权债务抵销的程序是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自动抵消。 二...


·离婚时夫妻分居期间债务怎么分
      离婚时夫妻分居期间债务怎么分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既遂判刑规定是怎样的?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既遂判刑规定是怎样的?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既遂判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


·借款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是哪个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一致,那么问题很容易解决,如果出现...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来诉:一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源数额上来看,个人非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