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安徽省关于诈骗罪量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安徽省关于诈骗罪量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安徽省关于诈骗罪量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安徽省诈骗数额认定标准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千元为起点。
  
  2、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万元为起点。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五十万元为起点。
  
  三、量刑情况
  
  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⑴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具有下述相关情形而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配置刑罚的除外),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①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②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③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④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⑥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⑦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⑧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应确定量刑情节调节比例
  
  ⑴确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诈骗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⑵在案发前自动将赃物归还被害人的,可适当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⑶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不作犯罪处理的除外。
  
  所以综合全文所述可以得知,每个人都要遵纪守法,不要去诈骗他人财物然后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在做了之后就会受到法律的严重处罚。
  
  


·判了死刑还会有民事赔偿吗
      有的。死刑是刑事责任,赔偿钱财是民事责任,所以即使被判死刑,该负的法律责任还是要承担。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 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法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


·哪些情形下会构成放火罪
      放火罪是古今中外较为常见的严重刑事犯罪之一。由于放火罪的社会危害较大,威胁着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世界各国的刑法都对放火罪的罪名作了具体的规定,我国刑法也重点打击这种犯罪行为。那通常在哪些情形下会构成放火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情形下...


·犯罪构成要件的分类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长期以来法治化程度在不断的提高,人们的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如此环境之下如果有犯罪行为就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的稳定,而在犯罪的定义中有不同的分类,那犯罪构成要件的分类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犯罪构成由客观要件、主体...


·判拘役六个月有案底吗2023
      判拘役六个月有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刑事案件案底是要伴随人们一生...


·犯罪形态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是怎样的?
      犯罪行为在日常行为是较为平常出现的,民事主体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实施的犯罪行为不仅会侵害他人的权益,而且还会使社会处于动荡之中,甚者还会危害国家的经济利益。故而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就犯罪形态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旨在加以制止。 一、创立“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概念 在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


·抢劫罪杀人罪有哪些区别,如何区分抢劫罪杀人罪
      在某些时候,我们也会听到例如在抢劫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也许您会疑惑,这种情况下,应当将罪犯以抢劫罪还是故意杀人罪论处呢?今天网站的我们将带您辨析一下抢劫罪杀人罪的几点区别。 一、客体要件不同。前者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的客体...


·犯寻衅滋事罪一般判多少年
      一、寻衅滋事罪一般判多少年 (一)《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怎么认定?
      按照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时候,需要股东按照比例出资,并完成验资报告。股东可以选择以货币、实物等方式出资,但是不能虚假出资。现实生活中,有些股东为了逃避出资义务,虚假出资,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那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怎么认定?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


·持刀抢劫初犯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持刀抢劫初犯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1、构成抢劫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撤回
      自诉案件是否可以撤回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是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的,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几种,主要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受理自诉案件。法院对自诉案件立案后,可以对自诉案件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和解协议书。而在法院作出宣判...


·对于罪犯可以买新农合保险么
      对于罪犯可以买新农合保险么对于罪犯可以买新农合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二、新农合保险的需求是什么在以上的这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