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省道修路拆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买房子公证处公证费用的收取标准是什么样的?
      买房子公证处公证费用的收取标准是什么样的? 买房子公证处公证费用的收取标准是什么样的 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房产案件,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现将一般的公证收费的的标准简介如下: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


·夫妻离婚时分割房屋有争议该怎么办
      一般夫妻离婚的时候,还是会先考虑协商分割处理财产、债务以及子女问题。不过在房产的分割上面,很多夫妻最终都是会产生争议的,双方互不相让都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要是离婚的时候夫妻分割房屋有争议的话该怎么办?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离婚时分割房屋有争议该怎么办 夫妻...


·民法典对房产的分割都是公平公正的
      民法典对房产的分割都是公平公正的,基本分割的就是谁出的钱,房子归谁,谁出的钱多,谁的房产所占的比重就多。作为一个单身狗,想到要结婚,还是要现实一点,房产这种东西还是要分清楚的,不过也不用怕,是自己的,总归是自己的。现代的男男女女,结婚的速度快,离婚的速度也不遑多让,对一般的人来说...


·我国普通公民根本就没有能力全款买房,因此绝大多数的情况之下,
      我国普通公民根本就没有能力全款买房,因此绝大多数的情况之下,买房的话还是首先要考虑房子的首付。肯定公民决定好要买的房以后,是要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不过购房合同的签订时间也有约定,很多公民在交了首付以后,就开始担心,买房子交了首付什么时候签合同?一、买房子交了首付什么时候签合同...


·一般来说在房本上有谁的名字,那就意味着该房产有他的一份,因此
      一般来说在房本上有谁的名字,那就意味着该房产有他的一份,因此人们才会对在房本上增加或减少名字如此敏感。其实实践中,男女在结婚之后要求在房本上加名字的情况比较多。那此时,究竟应该如何来假名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共同买房房产证怎么写 夫妻共同买房是一个很普遍...


·房子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房子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一、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违约行为: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几道手续?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几道手续? 一、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几道手续? 房产继承公证的程序是: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


·农村房屋子女继承法律规定是什么?
      农村房屋子女继承法律规定是什么?农村房屋子女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遗嘱或者是法定方式继承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也可以按照此规定继承。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


·一、房屋产权变更办理流程需要哪些资料?
      一、房屋产权变更办理流程需要哪些资料? 1.房产证产权变更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


·新买的房子多少年后可以转让
      新买的房子多少年后可以转让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买了房子,无论何时都可转售,由于受手续、税费等影响,其中的代价和难易程度差距甚远。1、房产局备案之后,房产局备案后转手,手续麻烦,这时交易,不光需交税才能过户,如不满5年过户,会增加惩罚性税收,使税费翻一倍,如房贷已批,还得将贷款还清...


·办无房产证明需要带什么材料
      办无房产证明需要带什么材料1、无房证明一般去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开具。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无房证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无房证明证明的明显是没有房屋,在开具无房证明直接去房管局开具即可,而在农村开具无房证明须村委会、乡镇政府等出具证明,然后到县房管局办事大厅盖章或者换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