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辞职不给档案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可以找劳动局处理,原单位扣押档案是不对的。辞职后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档案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给劳动者结清工资,办理社保、档案等离职手续。《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工伤认定书一共几份?对工伤认定书表示不服怎么办?
      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即为工伤,员工工伤是可以要求工伤保险部门进行理赔的。工伤理赔需要有工伤认定书,它可以由用人单位或员工自己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那工伤认定书一共几份?对工伤认定书表示不服怎么办?我们在以下为您提供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书一共几份? ...


·一、离退休人员在岗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一、离退休人员在岗工伤待遇是怎样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没有工伤。用工单位聘用的,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在从事聘用工作中受伤的,由聘用单位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基本养老金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不受影响。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


·退休人员工伤护理费如何计算
      退休人员工伤护理费如何计算退休人员要是又被公司返聘去上班的,这是法律允许的,但此时双方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要是退休人员在工作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话,也不会按照工伤处理,而是一般的人身损害进行处理。那么此时退休人员受伤后的护理费如何计算呢?我们为您解答。 《人身损害赔偿解...


·微信是当前很流行的一种聊天工具,几乎是每个人手机中都有微信,
      微信是当前很流行的一种聊天工具,几乎是每个人手机中都有微信,微信也融入了您的生活,您也很难离开微信。您用微信进行支付和交易,但是在微信被骗的情形也不在少数。微信被骗3000元也不少,但是您比较关心 ?微信被骗3000元立案吗 ?。只要达立案的标准,公安部门是会进行立案调查的,挽回...


·没有急诊病历工伤认定怎么办?
      没有急诊病历工伤认定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提起工伤认定申请中三个必要条件: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办法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办法是什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现行的核心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如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


·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聘金能拿回吗
      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聘金能拿回吗 一、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聘金能拿回吗? 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退回聘礼,请求退回聘礼的条件是: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什么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说起劳动关系,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一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就应该属于劳动关系,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什么劳动关系呢?劳动关系有建立的时候,自然也是可以解除的。此时又该如何来解除劳动关系。我们马上在下文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外聘协议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外聘协议工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要提前跟用人单位说一下。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晚上吗?
      劳动人员在和用人单位确定好劳动关系之后,劳动人员就要对用人单位履行相应的劳动义务,而用人单位就要对劳动人员进行劳动权利的保护。然而,劳动关系从确立到变更或者解除的这一段期限内,就是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那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晚上吗? 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晚上吗? 劳动关...


·拖欠工资举报电话怎么打?
      拖欠工资举报电话怎么打? 社会中经常会发生工作人员与工作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其中包括工作单位故意拖欠工资。拖欠工资可以协议解决纠纷,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打投诉电话反映事实,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拖欠工资举报电话怎么打?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