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标准: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伪造公司印章辩护词如何书写?
      伪造公司印章辩护词如何书写? 一、伪造公司印章辩护词如何书写? 伪造公司印章辩护词书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企业融资方式特点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如果一个公司或一个企业想要正式成立,除了需要一些技术支持以外,还需要资金的支持,那么资金的来源即为各个股东出资,但是找股东并不是一个很容易的过程,那么你知道企业融资有几种方式,企业融资方式特点是什么吗? 一、企业融资 企业融资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使企业及其内部各...


·公司法变更法人需要3分之二有哪些法律规定
       公司法人在我国有着比较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我国的相关公司在办理这类事件时,相应的法人变更需要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后才能进行这类事件的办理。下面我们就公司法变更法人需要3分之二有哪些法律规定,这类法律问题为你进行相关的解答。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公司辞退孕妇的经济补偿金如何算
      公司辞退孕妇的经济补偿金如何算1、孕期被解雇,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即每做满一年有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注册股权投资公司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注册股权投资公司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市场迅猛发展,井喷而出的各类公司数目繁多,甚至吸引了许多外资企业投资办厂。其中有一个新生的名词叫做股权投资公司,用于专注于股权投资发展。那么,今天,我们就为您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讲解一下注册股权投资公司需要什么样的条...


·公司法人和名称变更的原因是什么?
      公司法人和名称变更的原因是什么?公司法人及其名称都是可以通过公司内部的程序进行变更的,公司法人和名称变更在日常的经济交往过程中十分常见,但是这样的变更究竟有着怎样的影响或者说进行变更的原因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公司为变更法人的原因 一般情况下,公司变...


·企业融资数额规模有何规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企业融资数额规模有何规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某某企业在何时会再次发行股票的情形,其实发行股票即是一种融资行为,成为股权融资。融资的目的在于缓解资金紧张的现状,根据现行法的规定企业资金具有确定性,不可随意增减,那么,企业融资数额规模有何规定? 一、企业融资...


·公司注册法律法规
      公司注册法律法规在经济全球化的如今,小中型企业变成世界潮流,建立公司已经是炽手可热。当然建立公司也会有许多需求遵守的法律法规,下面便由来解说一下,公司注册法律法规有哪些,请持续往下阅读文章。 1、公司称谓的法令规矩 称谓由四有些构成:行政区划+字号+工作特征+组织形式。 公司...


·以分公司名义签合同有效吗?
      以分公司名义签合同有效吗?1、以分公司名义签合同不一定有效,分公司在对外签订合同时,一般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故此授权范围外的合同效力可能处于待定状态。要总公司追认后生效,如果总公司不追认的,合同无效。2、从实务判例来看,由于总公司对分公司有绝对的控制能力,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对...


·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
      公司法在设立之后,就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获得公司法人身份的请求,公司在设立之后,股东出资是由期限限制的,此项规定是由公司法41条所规定的,具体来说,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呢? 一、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 有限责...


·股东不参与公司运营可以吗
      股东不参与公司运营可以吗?可以,股东应出资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法享有包括决策、分红等权利,但同时需要履行相关义务,主要包括: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