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草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法律如何规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草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法律如何规定草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只有经各方当事人签订后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仅草拟而不签订则未生效力,因此只要双方签字草拟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一、合同的草拟应做如下的准备
  1) 明确起草合同的目的。
  你首先要弄明白你即将起草的“条约”的目的是什么,是割地赔款还是双赢共享,是城下之盟还是划江而治。既然法律都认为,合同是当事人设立、变更、终结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一个文件,那么,你的这个合同是开创一个新的局面还是让一个漫长的谈判最终尘埃落定还是是改变几方的利益格局,你一定是要弄明白的。
  2) 范本的使用。
  网上有很多合同的范本,你的办公室也许也有这样的宝典,或许你会不断的收集这些东西并视为珍宝。常规的合同的起草,比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等,稍微修改修改范本,确实可以达到满意的效果,但大多数范本都比较简单,无法达到为客户量身定做的目的。比如一件抵押担保协议,反担保条款,合作经营协议等等属于合同法上的无名合同,就没有可以直接套用的范本。我的建议是,范本可以继续用,但不能拘泥于范本,没有范本可以参考的情况,应该参照法律规定于客户要求,起草合同文本,对于某些免费的范本,请擦亮眼睛。
  3) 合同主体问题。
  一个合同至少会有两方,即便是一个单方作出的承诺书,也有该文书指向的对象。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关系到合同是否得到及时和全面的履行,也关系到合同出现争议时解决纠纷的诉讼是否能够胜诉。应该提醒你注意的问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超出经营范围的机构,不能作为合同的主体;一个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起草并签署的合同,将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关于合同的主体问题,你还可以继续参考合同法的规定。
  4) 条文的设置。
  各种合同法上的有名合同的条文设置相对简单些,你将要表达的意思用最精炼和最准确的语词表达就行。我建议你将合同名称、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包括数量、质量、价款、酬金、交付指标和时间等等)几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的方法、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签署等一一列出就行,不是说条文越多合同就越完美,合同的条款繁简取决于合同的重要性。合同不是写小说,一个租间房子作为住房的合同没有必要弄得像个房地产开发合同,但一个上亿元的融资合同却不能向和朋友借1000元吃饭那么简单。
  5) 合同的倾向性。
  律师代表一方当事人起草的每一个合同都会有倾向性,所有的霸王条款全部都是大大小小的律师们设计出来而被奸商们使用的。你起草合同时,不可能没有倾向性,否则老总或者老师会认为你糊涂或者书生气。合同的成立过程,也是几方谈判和博弈的过程,这个过程本来就不会绝对的公平,双方的的利益只能维持平衡。比如,由于要筹措资金,通过谈判,一方愿意将财产折价卖给一方,除非明显价值价格失衡,你不能说它显失公平。再比如,在合同的草拟中,你可能会加重对方的责任而让己方的责任相对较轻。己方要承担责任的条款,你会尽可能的少写不写,对方承担责任的条款,你会尽量的多些。我不介意合同起查中的倾向性,合同文本还需要几方讨价还价的,我建议的是,即便有倾向性,也不要太明显,如果是个霸王条款,那也必须拿捏到位,不能引起极大的反弹。
  6) 不要玩文字游戏和废话连篇。
  7)掌握君子协定和合同书的区别。
  意向书其实就是个君子协定。常用于一个项目的开始,双方为进行一些初步的接触和解决一些程序性的事项而签署。君子协定和合同书的区别在于:
  1、解决的问题不同。
  2、对双方的约束力较弱。
  君子协定一般不设定违约责任条款,语气也相对虚拟,合同书中的约定比较刚性,多用陈叙性的语气书写。君子协定是否得到履行取决于双方合作的诚意以及一些条件的构成,合同书则必须履行。如果你要起草的文件是解决某一个程序性或者前期性的问题,你不妨将文件用意向书的语气表述,与意向书同类的有备忘录、会议纪要等等,这些文书是合同的有效的补充,当你认为形成一个合同会阻挠当事人更广泛的选择而不签订书面的文件又不能显示己方的诚意时,你可以在意向书、备忘录、会议纪要等等君子协定类文书中选择。
  二、有效合同应符合以下条件
  1、签定合同或协议的当事人需是双方或多方,而不能是单方所为,经过平等、自愿协商而订立;
  2、签订的主体是有资格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自然人、法人等),他们对自己的行为的内容能够正确认识,可自由支配自己的行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相关合同、协议;
  3、签定的合同、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效力性法律规定(如,不得违反公序良俗,说白了就是公共道德秩序)。
  4、 合同或协议内容不损害国有、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利益。
  综上所述,草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是肯定的,只要是双方签字的合同就有法律效力,草拟合同一旦双方签字就有了法律效力,一方违约就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此草拟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的要件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也是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如果你有具体的合同法律方面的业务可以咨询。
  
  
  


·对于毁约是在合同履行前吗?
      对于毁约是在合同履行前吗?对于毁约不一定就在履行前;合同的责任只要在履行之后而毁约的同样也算是违反了合同条款。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行为做以下分类:(1)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双方违约,是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


·合同撤销诉讼的管辖规定是什么意思
      合同撤销诉讼的管辖规定是什么意思合同撤销诉讼的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中华人民共...


·究竟什么叫阴阳合同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并非法律术语
      究竟什么叫阴阳合同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并非法律术语,其概念主要明确于《招标投标法》颁行之后。“阳合同”为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该合同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形式合法的合同。与之相反,“阴合同”是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未进行备案或变更登记的合同。阴阳合同广义通俗的解释即阳合同为...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是依法设立并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很多朋友都不知道怎么处理有关于的合同的事情。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吗?在这里将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介绍。 一、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吗 无效。从合同是以其...


·合同诈骗罪判刑多少年,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生活中有些人会采用投机取巧的方式去获得利益,例如诈骗。现在诈骗的方式百出不穷,有些公民的法律意识较为薄弱,则较容易被别人欺骗,例如签署合同时被别人诈骗钱财,这就是我们即将提到的合同诈骗罪。那么合同诈骗罪的概念是什么?它会以哪些类型的诈骗方式出现?它的立案与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由我...


·合同被撤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合同被撤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依民法典规定解决合同纠纷争议被仲裁裁定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享有的请求对方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权,而接受的...


·买卖合同辩护词的规定有哪些?
      买卖合同辩护词的规定有哪些?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民法典。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六条、第六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一)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合同诈骗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合同诈骗罪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


·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是什么?
      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是什么 一、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2、采取补救措施,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


·委托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几种
      委托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几种1. 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这是因为...


·一般贸易合同模板怎么填写
      一般贸易合同模板怎么填写 贸易合同模板 销售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甲、乙双方长期、稳定、互惠的贸易合作关系,本着等价有偿、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达成如下框架合同: 一、采购计划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