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提起诉讼是否视为解除合同通知?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提起诉讼是否视为解除合同通知?一、提起诉讼是否视为解除合同通知
  提起诉讼可以视为解除合同的通知,具体的解释如下: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合同的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条件成就时,有解除合同权利一方的当事人只需要单方面通知合同的相对方,并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即合同在约定的条件或法定条件成就时解除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也是一种形成权,是解除权利人依自己的通知行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解除权利人的通知行为直接导致合同的解除,但法律只规定了通知行为可以解除合同,但未规定通知方式。司法实践中,解除权利人经常因通知不能到达合同相对方或者因为通知形式不利于事后取证,以致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时无法举证而使解除权落空,且还可能因为继续履行合同遭受损失,解除权利人的法益得不到救济,不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
  二、现实的处理情况。
  采取何种通知方式对能否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十分重要,现实中,解除权利人采取口头通知相对方,这种方式比较方便快捷,但如果相对方是违约方,解除权利人的解除权可能因为违约方的规避法律或在诉讼中不认可通知的事实而最终落空;解除权利人通知相对方时,相对方可能因下落不明,致使通知无法到达或及时到达而使解除权利人无法行使合同解除权。穷尽各种通知方式后,许多解除权利人直接通过起诉送达告知相对方和相对方应诉作为能知解除合同的方式,而法院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这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式。
  首先,这一做法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也完全符合立法本意。解除权利人借助于司法公权力的介入救济私权利,通知是解除权利人真实意思表示,通过送达起诉状副本或应诉告知相对方解除权利人按照约定或法定条件成就时已行使解除权,这一行为可视为解除合同的通知已到达对方,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其次,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是公权力对私权利的救济,为解除权人的合法权利提供司法强制力,不存在公权力干涉私权利,也不违反意思自治的原则,法院实质还是对解除权人按合同约定或法定条件解除合同效力的确认。最后,有利于维护解除权人的合法权利和合同的安全,并减少当事人诉累。对于那些恶意违约的相对人来讲,由法院及时送达起诉状,通知其解除合同,是解除权人充分利用法律手段,节省环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鉴于法院最终解决纠纷的权威效力,更有利于及时维护合同安全,同时相对方作为被告,也同样享有各种诉讼权利,其对合同解除的异议权并未丧失,而是可以在同一诉讼程序中一并解决,更有利于减少双方当事人的诉累。
  在阅读完上文后,想必您已经知道了关于提起诉讼是否视为解除合同通知这个问题的答案了。提起诉讼是可以视为解除合同的通知的,并且这种方式比在诉前直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更有利,没有潜在的风险问题。而且还能通过法律公正的程序维护好自己的损失。
  
  
  


·合同诈骗跟合同欺诈区别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跟合同欺诈区别是怎样的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一)构成要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合同生效分为几类: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同时也生效。二是除具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还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


·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条件是哪些?
      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条件是哪些? 一、合同的生效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不能自己订立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只能订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根...


·如何认定担保法实施前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
      如何认定担保法实施前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 如何认定担保法实施前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 司法实践中,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意见分歧较大,形成了以下四种观点: 1、担保法实施前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学界的第一种观点是有效说。这种观点认为,这类抵押合同有效,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


·承包经营合同范本内容是怎么样的?
       承包经营,比如经营一家网吧,就需要签订承包经营合同,那么关于承包经营合同范本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合同中首先肯定会注明双方当事人的详细资料,然后就是承包的范围,承包的期限承包的数额,在承包期内承包人应该尽什么义务等。 一、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


·合同到期是终止还是解除
      是解除。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签是否,如果不续签,合同到期曰自动解除。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依法成立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


·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保险合同是一项民事行为,而且是一项合同行为,因而,保险合同不仅受保险法的调整,还应当受民法和合同法的调整,所以,保险合同的成立一定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合同的成立要件。 中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


·运输合同中货物丢了怎么办
      运输合同中货物丢了怎么办 一、运输合同中货物丢了怎么办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四条分两款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的,除承运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以外,承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1、承运人对旅客自带行李...


·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分别是什么
      一、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


·合同违约金千分之三合法吗?
      合同违约金千分之三合法吗?合同违约金千分之三不一定合法,要看实际收到的损失是多少,超过损失百分之三十的,就是不会被法院支持的,具体如下: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