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怎么判刑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般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怎么判刑的?一般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判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二、骗取出口退税罪的认定(一)本罪与偷税罪的界限两罪同属危害税收犯罪,但在犯罪构成诸要件方面有着显著区别:1、在犯罪客观方面,偷税罪通常是纳税人在商品的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实施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拒不申报纳税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逃避应缴纳的税款,骗取出口退税则是行为人在商品的出口环节,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款。应当注意的是,在商品的出口环节,只有行为人在根本没有出口货物,而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的,才能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对有些纳税人虽有商品出口,而采取在数量上以少报多,在价格上以低报高等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2款的规定,分别情况进行定罪处罚:(1)对纳税人骗取税款未超过其所缴纳的税款的,应以偷税罪定罪处罚;(2)纳税人骗取税款超过其所缴纳的税款的,对超过的部分,应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处罚:并可适用数罪并罚。2、在犯罪主体方面,偷税罪是特殊主体,通常只能由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构成,并且突出表现在该纳税人必须对其所偷税款负有纳税的义务。骗取出口退税罪是一般主体,可由纳税人构成,也可由非纳税人构成,并且突出表现在该行为人通常不是其所骗税收的纳税人。3、在犯罪的主观方而,骗取出口退税罪与偷税罪同为故意犯罪,但两者的犯罪目的各不相同。偷税罪的目的,是行为人在有纳税义务的情况下,不缴或少缴税款、逃避纳税义务。骗取出口退税的目的,则是行为人在未实际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下,从国家的出口退税款中获取非法利益。(二)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欺骗性是该罪的本质特征。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单位或个人以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为目的,采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搞假货物报关出口骗取货物出口报关单、内外勾结提供出口收汇单证等欺骗手段、非法组织虚假的出口退税凭证,在根本未交纳税款的情况下,从税务机关或出口企业骗取出口退税款的行为。因此、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诈骗的行为。近些年来、诈骗犯罪的手段越来越多,诈骗的对象也越来越厂,如信用证诈骗、金融票据诈骗、保险诈骗、合同诈骗、骗取出口退税等,为了有效地惩治这些把罪行为,《刑法》分别单独规定了罪名和法定刑。按照特别规定优于普通规矩的惊则,凡符合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构成要件的,直接以骗取出口退税定罪处罚,不再以一般诈骗罪定罪处罚。(三)本罪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界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制度,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勂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骗取出口退税罪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同属危害税收征管类犯罪,两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首先其区别主要表现在客观方面,即犯罪手段不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商品的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实施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骗取出门退税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在商品的出口环节实施假报出门或者其他骗取出口退税款的行为。其联系主要表现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本身是行为人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罪的重要手段之一,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实施又以行为人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为必要的环节,可见,骗取出口退税罪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牵连关系,当行为人将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向税务机关申请出口退税,数额较大时,该行为人就同时触犯了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两个罪名;但在处理时可按其中的一个重罪定罪,从重处罚,不适用数罪并罚。当然、如果行为人未将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申请出口退税,而是用于申请抵扣税款或者非法出售,则不能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而应当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偷税罪或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之中的一个重罪从重处罚。有些公民或者是单位,在实施商品的出口行为之后,若是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图是谁的请求的,此请求提出的时候,需要提交证明自己满足退税的材料。退税申请者必须要保证自己提交的材料是真实的,否则就有可能会由于提供了虚假的退税材料,而涉嫌犯骗取出口退税罪。
  
  
  


·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犯罪有哪些?
       在法律上对于犯罪主体有一定划分,其中有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个人犯罪很容易理解的就是单独的个体进行犯罪,而单位犯罪则是有所规定,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犯罪有哪些?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等不能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但在司法实践中还会有所不同,像合伙企业可以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吗。 一...


·缓刑担保人责任有哪些规定
      在一般的社会公民眼中,法律似乎是那样的严格、说一不二,并且又有些冷酷无情。但是法律却不仅仅是对公民行为的约束和对犯罪的制裁,有很多的法律条文都本着人道主义的出发点,对于犯罪行为并不是那么恶劣,社会影响不那么严重,因不可抗力而进行被动犯罪,对案件侦破有立功表现并认真悔改的犯罪嫌疑人...


·诈骗罪量刑幅度是什么 如何认定诈骗罪
      诈骗罪是我国刑法中比较常见的一个罪名,法律中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构成诈骗罪。 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诈骗罪?如果构成诈骗罪,就要量刑。我国相关法律中对诈骗罪量刑幅度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老师打了学生怎么判刑?
      教师的职业要求是育人树德,体罚学生却从古延续下来。近年来,更有教师通过对学生的体罚宣泄自己的情绪。人身伤害是违法行为,被伤害的学生家长更关心老师打了学生怎么判刑的问题。人身伤害案件,处罚与量刑要根据具体伤害程度进行判定。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老师打了学生怎么判刑?一、我国法...


·失职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渎职罪是什么?
      很多人说经常会在电视上或者公检法的相关报道中提到渎职与失职二词,不清楚二者是不是一个意思,虽然渎职和失职在字面意思是相近的,都是不尽职。但二者还有有所区别的,那么如何区分二者呢?渎职罪与失职罪的量刑标准又是什么?现在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下您的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失职罪与渎...


·诈骗罪10万以上量刑几年
      诈骗数额1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最少要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法院关于诈骗犯罪的司法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


·法律上对于强奸罪如何减刑
      强奸罪如何减刑一、强奸罪减刑的条件(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强奸罪一般起刑点是三年有期徒刑。(二)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


·刑事拘留多久会正式逮捕?
      一、刑事拘留多久会正式逮捕? 刑事拘留多久会正式逮捕的相关规定是: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


·行政拘留所最长关多久?
      行政拘留所最长关多久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二、行政拘留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


·什么是缓刑,缓刑如何执行
      罪犯即使在判刑的时候被判缓刑,那也是需要实际来执行缓刑的,不过此时缓刑如何执行才好呢?而我国法律对此又是如何规定的?需要注意被判缓刑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下文中我们就为您带来相关内容,帮助你了解缓刑如何执行的内容。 一、什么是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据刑法...


·发帖造谣被转发超多少次可判刑
      造谣诽谤他人已经不在仅限于生活中通过一些恶毒的语言进行人身攻击了,现如今通过网络进行发帖造谣,也是可以对他人的名誉权造成损害。并且因为发帖造谣的扩散能力强,这样的情况下造成的恶劣影响也大。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发帖造谣被转发一定次数会被判刑就,那一般被转发超多少次可判刑呢?我们一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