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走私罪的立案标准及处罚包含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走私普通货物罪的立案标准为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涉所谓“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走私罪的处罚为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判处3—10年);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知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判处10年以上)。《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事案件可以更改时间开庭吗
      刑事案件可以更改时间开庭吗?刑事案件可以更改时间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申请...


·票据诈骗罪的欺骗行为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的欺骗行为是什么(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的,...


·法律上如何对过失犯罪认定?
      如何对过失犯罪认定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行为。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失心理;2、行为必须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这些结果一般都是...


·盗窃罪有数额要求吗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2000元,经济发达省份3000元;或者两年内盗窃三次,不论数额多少;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次数、数额,都构成盗窃罪,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


·刑拘37天放人流程是怎样的
      拘留存在有多种分类,包括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行政处罚并罚行政拘留最多不得超过20天,司法拘留最多不得超过15天,刑事拘留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最多不得超过37天。那么是不是刑事拘留满37天就会放人?不一定,如果拘留满37天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或者不变更其他强制措...


·寻衅滋事罪羁押时间是多长?
      寻衅滋事罪羁押时间是多长?公安机关一般应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什么情况下判缓刑,缓刑期间要注意什么
      对于罪犯来讲,要是能够在判刑的时候同时被判缓刑的话,那这也是一种机会,毕竟在缓刑考验期间认真遵守相应规定,没有再犯新罪的话,那最终是可以不被执行原判刑罚的。那实践中究竟什么情况下判缓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情况下判缓刑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


·我国刑事诉讼法指定辨护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当某些涉及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时,法院需要为他提供指定辩护人。那么,指定辩护与委托辩护有什么区别?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指定辨护的适用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


·刑事案件没立案可以被传唤吗
      刑事案件没立案可以被传唤吗?没立案不可以传唤,被传唤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


·无锡市抢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中的暴力程度与抢夺罪的暴力程度是不同的,由此法律对抢劫罪的量刑也就要比抢夺罪的量刑严的多。同时,在不同的地方,关于抢劫罪的具体量刑也是有所差异的。那么您知道无锡市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吗?我们为您解答。 1、抢劫一次,犯罪情节和后果一般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 ...


·抢夺罪既遂标准是什么?
      一、抢夺罪既遂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既遂的标志是非法占有财物的犯罪结果发生。非法占有财物的犯罪结果,是以行为人对财物实际控制为标准。当然,这里的实际控制并非指财物一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