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了变造金融票证罪怎么量刑处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犯了变造金融票证罪怎么量刑处罚?
  
  一、犯了变造金融票证罪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变造金融票证罪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金融票证是商品交换和信用活动的产物,它对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及时进行商品交易,促进商品流通;及时清结债权债务,节省流通费用以及规范商业信用等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票证在商品交易、清洁债权债务等方面逐渐得到了日益广泛的应用。金融票证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日益重要的信用支付或结算工具。随着金融票证在经济生活中重要性的越来越大,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有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更影响了金融票证应有的信誉,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妨害了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因此《刑法》将这种行为单独规定为犯罪,予以惩处。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各种金融票证的行为。所谓伪造金融票证,是指无权制作金融票证的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的名义擅自制作金融票证的行为;所谓变造金融票证,是擅自对他人的有效金融票证上所载内容进行变更的行为。伪造和变造金融票证的结果都产生“假金融票证”,但伪造是一种完全的造假行为,变造则以真实的金融票证为前提,变造后的金融票证并未完全否定原来的有效成份。因此相对来说,伪造金融票证的危害性要大于变造金融票证,前者可能给被害人造成更大的损失。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主体。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因过失而错写误填票证内容的,虽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不能让其承担刑事责任。即使行为人错写误填票证后又故意使用的,也只能按金融票据诈骗罪等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能以本罪论处。
  
  变造汇票、银行存单、信用卡等的行为,都有可能会构成变造金融票证罪。具体罪名是否成立,一般需要由公安机关来确定,罪名确定之后,公安机关还需要确定变造的具体是哪种金融票证的相关事项,然后就可以将变造行为交给检察院来处理了。
  
  


·被判刑后发现有漏罪怎么处罚?
      被判刑后发现有漏罪怎么处罚?对于判决宣告后,刑法执行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如果漏罪与前罪属于同种犯罪,也应实行并罚。因为原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


·信用卡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分别是什么
      法律中针对不同的罪名都是规定了相应的量刑标准的,不过现实中有些罪名的量刑标准却是一样的,不过实际构成的犯罪却不同。很多人认为信用卡诈骗罪与盗窃罪是一样的量刑,那究竟这两个罪名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规定:有...


·刑事诈骗和解了可以放人吗
      可以放人,构成诈骗罪立案之后,犯罪嫌疑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但是单独和解是不行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


·传授犯罪方法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传授犯罪方法罪要求行为人是出于直接故意,如果仅仅是间接故意或者是过失的话,那一般是不会认定构成此罪的。而实践中,虽然此时没有实际的犯罪,但却给他人传授了犯罪的方法,按照规定也是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具体传授犯罪方法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传授犯罪方法罪...


·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能否不判刑
      一、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能否不判刑? 认罪不判刑是不可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通知 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刑法修正案八》第8条规定...


·选择诈骗不退赃能量刑吗?
      诈骗不退赃能量刑退赃与否不是定罪情节而是量刑情节,退不退,承认不承认不影响检察、法院认定构成诈骗罪,但是会影响量刑,拒不退赃、拒不认罪当然不可能得到轻判,当然,前提是检察机关取得的证据确实充分足以定罪。一般来讲,要是诈骗之后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要是不退赃的话,那么就没有法定的从...


·非法采矿可以判缓刑吗?
      一、非法采矿可以判缓刑吗? 至于非法采矿能不能判处缓刑,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犯罪分子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就能判处缓刑: 1、犯罪分子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分子是怀孕妇女、犯罪分子年满75周岁的; 2、犯罪的情节是比较轻的; 3、...


·实施网络诈骗属于什么罪?
      实施网络诈骗属于什么罪?如今很多年轻人都喜欢网购,在这一过程中如果点击了不明链接,通过不安全的支付平台付款,就有可能遭遇网络诈骗。作为一种新型的诈骗形式,网络诈骗已经对人们的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打击网络诈骗,需要全社会的努力。那么网络诈骗属于什么罪?现在我们结合法律知识为您讲...


·侵犯知识产权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侵犯知识产权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侵犯知识产权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犯知识产权...


·抢劫和抢夺罪有什么区别?
      抢劫和抢夺罪有什么区别?1、二者主体范围不同,抢劫罪为年满14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抢夺罪则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2、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劫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即人身权和财产权,抢夺罪侵害的是财产权;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


·二审期间新刑法生效是否适用?
      众所周知,审判定罪的依据是现行的法律。法律的规定是约束刑罚的关键。在有些时候,一审法院判决之后,会出现不服判决结果想要上诉的情况,这时候就会诉诸二审。由于法律需要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经常需要进行修订和改正,如果在二审期间法律发生变化,是否适用新法成为不少人的疑问。那么二审期间新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