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领结婚证能要回彩礼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没领结婚证能要回彩礼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第(二)、(三)项的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此条司法解释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婚约阶段(即未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和合法婚姻阶段(即已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同居关系)而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该如何处理并没有规定。依据司法解释规定,没领结婚证是可以返还彩礼的。二、离婚返还彩礼时,生活困难怎么理解《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对于彩礼的给予是属于民事行为的体现,对于彩礼的金额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退换彩礼有一定的规定的。律师表示,彩礼一般是以结婚为目的,在婚前按习俗一方给付另一方的贵重财物。彩礼数额多数是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协商确定,法律上并未限制彩礼数额。
  
  
  


·家庭暴力案例以及分析
      家庭暴力案例以及分析 一、家庭暴力典型个案 2007年底,一名备受丈夫欺凌毒打长达 41年之久,现已57岁的老年妇女。自结婚以来,老人经常遭受其夫无理殴打,多次被毒打成轻微伤、轻伤,最严重的一次,左腿被打成骨折,花了3万多元治疗费,还落下残疾。而后,又因一小事将其耳膜打破。 ...


·重婚公诉书应该怎样书写
      重婚公诉书应该怎样书写被告人(写明基本情况):______案由:重婚罪诉讼请求:被告人______犯重婚罪,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之规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事实与理由:自诉人与被告人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结婚,____...


·协议离婚的内容包括什么
      ? 说到协议离婚的内容,其实应该是指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离婚夫妻实际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这个协议书的内容肯定是与当事人密切相关的,那么您知道离婚协议书的内容都包括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


·怎样的情况属于自动离婚
      怎样的情况属于自动离婚在我国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如果双方想离婚,必须按照程序,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但是...


·一方不离婚分居会自动离婚吗
      一方不离婚分居会自动离婚吗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分居,多指保留夫妻关系而不共同生活。分居不离婚,是美国夫妇现在很流行一种生活方式,这些人虽然觉得无法再以夫妻的身份继续生活,但鉴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又不愿意舍弃婚姻带来的诸多好处,最后的结果就是两个人虽然在名义上还是夫妻,但实际生活中却是...


·民法诽谤罪这个名词大家一定不陌生,有些人造谣滋事,对其他人造
      民法诽谤罪这个名词您一定不陌生,有些人造谣滋事,对其他人造成名誉影响及其他方面影响,这是一种造成后果严重的行为,那么您了解民法诽谤罪的构成吗?民法诽谤罪对其自身有何处罚,对别人有何影响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诽谤罪是如何定罪的以及后果与影响。 一、诽谤如何定罪 (1)须有捏...


·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所以,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承担抚养非...


·母亲争取变更抚养权吗?
      母亲争取变更抚养权吗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确定抚养权问题需要综合考虑你们双方的情况,从照顾孩子的利益出发来最终决定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综合你有积蓄,也有收入,并且孩子尚小较适宜跟随母亲生活,你应该很有希望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要争取小孩抚养权,关键要证明孩子跟随你生活更...


·侵犯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怎么处理?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又区分为由日常生活所做的决定和非因日常生活所做的决定。因日常生活所做的决定,夫妻双方均有权做出,是一种当然的代理权,一方所做的决定就当然代表另一方的意见,他人可以认为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非因日常生活所做的决定,多指夫...


·我国国家赔偿采取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国家赔偿所发生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国家或者国家工作人员的履行职务的行为,给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方面带来了一定的损失,所以国家作为一个赔偿的主体,是需要对这个损失进行赔偿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我国国家赔偿采取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一、我国国家赔偿采取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