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多久会宣判?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应该在受理后的2个月之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可超过三个月宣判;针对可能被判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在经过上级法院的审批同意,最多可以延长3个月;因为特殊情况仍然需要延长的,则需要报备至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如果对于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则应该自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当日起,计算案件的审理期限;如果是检察院需要进行补充调查的案件,在补充调查完成移送法院后,法院将重新计算该案件的审理期限。刑事诉讼法第208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绑架罪与诈骗罪竞合怎么处罚?
      绑架罪与诈骗罪竞合怎么处罚? 一、绑架罪与诈骗罪竞合怎么处罚? 绑架罪与诈骗罪竞合会按照最重的犯罪行为判处刑法,具体处罚如下: 首先,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处罚,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


·强奸罪在第几条 强奸罪如何认定
      强奸行为在我国也是属于很严重的一种暴力性犯罪,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其实往往会对受害女性的人身造成一定的损害,这个时候行为人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同时还有民事赔偿方面的责任需要承担。而在《刑法》中对强奸罪的量刑做出了规定,那强奸罪在第几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酒驾判缓刑什么时候生效?
      酒驾判缓刑什么时候生效?酒驾判缓刑的话,自司法判决完成后立即生效。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


·破坏监管秩序罪情节严重应该受什么处罚?
      暗中策划、实施聚众闹事破坏社会监管秩序,殴打、体罚监管人员,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很多人不知道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具体内容怎样定义,法律上是怎样量刑。那么,破坏监管秩序罪情节严重应该受什么处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破坏监管秩序罪的认定解释 ...


·网络诈骗罪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网络诈骗罪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也随着网络时代的不断发展,网络诈骗行为逐渐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网络诈骗罪也属于刑法的一种,会根据诈骗金额的多少来量刑,我们需要提高警觉,避免被诈骗,那么网络诈骗罪赔偿的有关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法院在对涉嫌醉驾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宣判以后,就会正式对其收监关
      法院在对涉嫌醉驾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宣判以后,就会正式对其收监关押。醉驾的当事人都是要被关押在收监的地方依法执行法院的判决的,在此期间,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是受到限制的。这一点在我国全国各地都一样,就比如说成都,成都有些醉驾的司机和其家属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成都醉驾关押什么地方?...


·认罪具结书范文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犯罪的情况屡见不鲜。但是有的犯罪人员由于年龄或者不知道相关的法律知识,不具备犯罪的法律行为。因此写认罪具结书来表达自己的认罪行为。但是什么是认罪具结书?认罪具结书范文需要注意哪些细节?这就涉及到本文要点,就由我们为您讲解。 一、认证具结书范文需要注意哪些...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客体是什么?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客体是什么?(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具体包括四种情形: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


·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什么
      对于一般的诈骗行为而言,要想认定构成诈骗罪,则此时必须要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或者符合一定的情节才行。在《刑法》中只是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关于数额方面的规定则是在司法解释当中。那现在在我国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什...


·轻微贩毒可以缓刑吗
      轻微贩毒可以缓刑吗 贩卖毒品罪:以买卖获取利益为目的而收买毒品的行为,不论毒品数量多少都应当给以刑事处罚。哪些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呢? 1.无论毒品是买入的还是其他途径得来的,卖出后得到利益的; 2.同时制造和销售毒品的; 3.利用毒品抵销费用和债务的; 4.买方以信用为...


·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形都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形都有哪些有两种加重情节: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