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包括准许出境和入境的护照、签证等。伪造是指无权制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人非法制造,变造是指利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制作。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所提供的出入境证件必须是伪造或经过变造的虚假或无效的证件。所谓伪造出入境证件,是指仿照正式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形状、图案、文字和色彩等制作假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所谓变造出入境证件,是指对已过期失效或者他人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采用剪贴、拼接等打法,变造出入境证件。提供伪造、变造的假证件,无论是本人伪造、变造,还是他人伪造、变造的,对提供者构成本罪均无影响。如果行为人自己伪造、变造后又为他人提供的,其伪造、变造行为又构成伪造、变造公文、证件、印章罪,此罪与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之间形成牵连关系、按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从一重罪处断。如果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集团中的个别成员分工伪造、变造出入境证件,供犯罪集团使用、应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共犯论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犯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是危害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故意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其主观上大多具有营利目的,但也可能出于其他目的。因此不要求必须具有营利目的。有关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是基于上述不同的构成要件来进行处理和认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办理存在异议的,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的,如果对上述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共同贪污犯罪的条件包括哪些
      共同贪污犯罪的条件包括哪些 相对于单独犯罪而言,共同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犯罪。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所谓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共同贪污犯罪的条件包括哪些?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共同贪污...


·相关法律上什么叫无罪辩护辩护书
      一,相关法律上什么叫无罪辩护辩护书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认为自己无罪自己或者请律师辩护的制度。二,无罪辩护的条件(一)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 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


·判刑后多久可以探视,亲人需要办理哪些程序才能探视?
      在刑事诉讼的时候,通常只有律师可以去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亲人是不被允许探视被告人的,这个时候,亲人就只能等到刑事判决生效以后才可以去探视罪犯。那么,判刑后多久可以探视,亲人需要办理哪些程序才能探视呢? 一、判刑后多久可以探视 《监狱法》规定罪犯服刑期间可按规定会见亲属,...


·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是多久,考验期再犯罪怎么处罚?
      我国规定的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要是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则就会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但法律同时也规定了假释考验期,那么您知道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是多久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是多久 犯罪分子...


·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可以将犯罪构成要件分为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或犯罪构成的具体要件与所有犯罪的共同要件或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根据犯罪构成要件在认定犯...


·因“醉酒驾驶”行为入罪而适用缓刑的尺度和标准。
      因“醉酒驾驶”行为入罪而适用缓刑的尺度和标准。 要设定“醉驾”入罪适用缓刑的标准,首先要明确酒精含量与人体正常反映能力之间的关系以及“醉驾”入罪的标准,然后才能确定“醉驾”入罪适用缓刑的标准。 1、因“醉酒驾驶”行为入罪而适用缓刑的科学依据。 (1)酒精含量与行为意识之间的...


·有前科妨碍公务能判拘役吗
      如果有前科,不是累犯的话,对缓刑的适用影响不大。如果是累犯就不能适用缓刑。当然是否适用还要看到具体案件来确定。法律规定:《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


·什么样的刑事案件符合自诉
      什么样的刑事案件符合自诉 一、什么样的刑事案件符合自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具备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形,公诉机关无权对此类案件提起公诉。它包括以下四种...


·死刑复核程序怎么进行
      在我国,想要对犯罪分子处死刑的,除了要依法由法官判处死刑外,还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这样也是为了防止法官滥用死刑,损害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那具体说来死刑复核程序怎么进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死刑复核程序怎么进行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


·犯罪预备的行为类型包括什么
      犯罪预备的行为类型包括什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


·聋哑人犯罪怎样承担刑事责任
      聋哑人一般是指那种又聋又哑的人,这样的情况其实是比聋人或者哑人的情况更严重。因为在很多方面其实对聋哑人都是有优待的。但是现实中,聋哑人犯罪的话,也不会因此就免责。那究竟聋哑人犯罪怎样承担刑事责任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聋哑人犯罪怎样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