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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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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审理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哪些人需要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对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量刑的时候,主要取决于当事人的失职行为给国家利益造成的损失,各地对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认定标准都不一样,但是法院的量刑肯定不能超过法定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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