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9级工伤赔偿多少钱 ?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雇佣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即使劳动者本身和用人单位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但是在法律层面上来说,并不是所有的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有些关系也是属于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本质上是有区别的,但是雇佣关系如果发生了工伤的话,用人单位也需要进行处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雇佣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的规...


·因没有工作,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
      由于抚养关系是由身份关系而来的权利,不以离婚为条件,解除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对于在离婚后,没哟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是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支付抚养费的。且抚养费的支付是以父母的经济能力来确定的,那么对于因没有工作,没钱给抚养费的情形,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


·员工经济补偿金算工资总额吗?
      员工经济补偿金算工资总额吗 会计处理上,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劳动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


·一、劳动者的工伤待遇民事诉讼可以判罚吗?
      一、劳动者的工伤待遇民事诉讼可以判罚吗?按规定,工伤属于劳动争议,广义上的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的规定,工伤待遇争议的当事人要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起诉人是工伤待遇争议的直...


·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本身就是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对于其中的条款内容,自然也是双方的约定。而现实中,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也有可能出现需要变更的情况。那究竟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就劳动合同变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


·企业不发加班工资该如何处理
      企业不发加班工资该如何处理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用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需要提醒的...


·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是如何计算的
      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是如何计算的一、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如何计算《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


·一,法律上就业协议书就是劳动合同对吗?
      一,法律上就业协议书就是劳动合同对吗大学生就业协议主要是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是没有规定的,对任何单位都适用,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是学校。劳动合同则适用于劳动者(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


·公司不给申请工伤认定咋办
      很多时候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都是由所在的用人单位依法向相关机构提出的,但现实中也会出现公司不给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由于大部分劳动者不清楚法律中的规定,所以也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要怎么办。那到底公司不给申请工伤认定咋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公司不给申请工伤认定咋办 由于...


·建筑工程审计工作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审计工作的内容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审计的内容 (一)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