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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关于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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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七条 仲裁裁决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百三十八条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情况下,若当事人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原则上是必须要执行的。执行的标准就按照判决书判决的标准执行,若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是可能构成拒执罪的。
  
  
  


·终本后,公司没有实际经营,可以追加股东未被执行人
      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无权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不申请破产的,以及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


·监外执行人员属于哪里管理
      监外执行人员属于哪里管理 一、监外执行人员属于哪里管理? 监外执行的人员由执行地的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进行监督,要进行社区矫正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


·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有哪些理由 一、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有哪些理由 合议庭经审查发现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第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裁决的。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无管辖权,作出的裁决没有法律效力。 第二,仲裁裁...


·批捕后执行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
      一、批捕后执行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批捕后执行时间一般是获得批捕文书后的两日之内,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行政征收的强制执行时效是多久?
      行政征收的强制执行时效是多久? 一、行政征收的强制执行时效是多久? 三个月,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


·保险公司赔付的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可以强制执行吗?
      假如被执行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被执行人的配偶,对保险公司所赔付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依法享有相应份额,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因共有财产执行涉及到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共有人之间利益平衡,在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前,执行...


·已取得权属登记的在后买受人能否对抗占有房屋的在前买受人
      1.占有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与支配,其本身不产生物权变动效力。2.买卖合同仅具有债之效力,基于债的相对性,合同当事人不得以之对抗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故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如出卖人已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在后买受人,则在前买受人纵然已占有该房产,在后买受人亦得基于所有权向其提...


·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对交付的具体内容产生争议,应如何执行?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18 条规定,生效法律文书给付内容明确是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条件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第 11 条规定:交付特定标的物的,法律文书主文应当明确特定物的名称、数量、具体...


·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出租,可以对抗强制执行吗
      考虑当前我国房地产领域实行“预售+按揭”模式,购房人往往要间隔相当长的时间内才能通过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人的现实情况,购房人从开发商处取得房屋后未办理产权证书与他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进行出租的行为,实质上是向承租人让渡其从开发商所取得的房屋占有、使用权,在...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有什么条件
      监外执行有什么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


·行政强制和强制执行的异同是什么?
      行政强制和强制执行的异同是什么? 一、行政强制和强制执行的异同是什么? 二者目的相同,都是希望通过强制手段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主体不同,强制执行的执行机关是法院,而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机关是行政部门 《民法》中没有“强制执行”的说法; “强制执行”只涉及被执行人的财产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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